本文为日文原文的译文。以日文版为准,金额依据日本税法。
年末调整并不是只要是公司职员就一定能享受的。年收入超过2,000万日元、没有提交扶养扣除等申报书(扶養控除等申告書)而按"乙栏"扣税、年中离职、兼职的第二份工资、业务委托的报酬都属于对象外。不过属于对象外并不等于税额就此不作清算,多数情况下要在次年自己通过确定申报清算,多缴的部分可以退回。本文依据国税厅的Tax Answer和《2026年分年末调整办法》,用5个分支判定自己是否属于年末调整的对象,说明对象外的人该做什么,并梳理兼职离职时的136万日元界线,以及2026年才需要注意的"最后一次工资在11月30日之前发放"的问题。
结论:是否属于对象的判定表
| 你的情况 | 年末调整 | 会怎样·该怎么做 |
|---|---|---|
| 全年在同一家公司工作,并已提交扶养扣除等申报书 | 对象 | 公司在12月清算 |
| 年中入职并工作到年末(有前一份工作) | 对象 | 提交前一家公司的源泉征收票,前职部分也一并清算。无法提交则需确定申报 |
| 工资总额超过2,000万日元 | 对象外 | 必须确定申报 |
| 没有提交扶养扣除等申报书(按乙栏扣税) | 对象外 | 如果是主职就重新提交。副业等第二处保持乙栏,通过确定申报清算 |
| 从2处以上领取工资 | 只有主要工作单位是对象 | 从属工资超过20万日元时必须确定申报。即使在20万日元以下,申报后多数情况也能退税 |
| 年中离职且当年不再就业 | 对象外(有例外) | 从次年1月起5年内通过退税申报取回 |
| 年中离职,但是在领取12月工资之后离职、因死亡离职、因残障离职,或兼职人员当年收入在136万日元以下 | 离职时为对象 | 公司在离职时清算 |
| 业务委托·自由职业的报酬(不是工资) | 对象外 | 确定申报(如已扣缴10.21%的源泉税,多数会退税) |
| 因海外调职成为非居住者 | 出国时为对象 | 按出国前的工资清算 |
| 依灾害减免法获得源泉扣缴的缓征或退税 | 对象外 | 确定申报 |
| 日工(丙栏) | 对象外 | 通过确定申报清算 |
国税厅将年末调整的对象定义为"在进行年末调整之日前提交了《工资所得者扶养扣除等(变动)申报书》的特定人员",即全年在职的人和年中就职并工作到年末的人,但其中工资总额超过2,000万日元的人、以及依灾害减免法获得缓征或退税的人除外[国税厅 No.2665]。
最常见的"对象外":没有提交扶养扣除等申报书(乙栏)
年末调整的入口就是扶养扣除等申报书。没有提交,公司就按税额表的"乙栏"扣税。乙栏比甲栏高出不少(月薪30万日元时会多扣约2万日元以上),而且不做年末调整。如果是在主职的公司忘记提交,只要在进行年末调整之日前提交,就仍然是对象。
在2处以上工作的人,申报书只能提交给1处(发放主要工资的公司)。副业单位保持乙栏,也不做年末调整,因此副业单位的工资一年超过20万日元时必须确定申报;在20万日元以下时虽然没有所得税的申报义务,但按乙栏多扣的部分申报后可以退回。副业申报的机制请参见副业的确定申报,只需申报住民税的情况请参见不做确定申报的人的住民税申报。
年中离职的人:原则上是对象外,4种例外在离职时清算
对于年中离职的人,国税厅只把下列人员视为"离职时的年末调整对象",其余都是对象外[国税厅 No.2665]。
- 因死亡而离职的人
- 因身心有严重障碍而离职的人(当年预计再就业并领取工资的人除外)
- 领取应于12月支付的工资之后离职的人
- 兼职人员等离职、且当年领取的工资总额在136万日元以下的人(离职后当年预计从其他公司领取工资的人除外)
第4项的界线是工资所得扣除74万日元与判定基础扣除时使用的62万日元之和,2025年分为123万日元,2024年分及以前为103万日元。其他年中离职者,则是在离职时领取源泉征收票,然后选择两条路之一:①当年再就业就提交给新公司做年末调整;②不再就业就在次年1月以后做退税申报。一直无业跨年的人几乎肯定有退税(年中离职后一直无业的人的退税申报)。离职后的住民税是另一套机制,请参见离职月份不同住民税的征收方式也不同。
年中就职的人,只要曾向前一家公司提交过扶养扣除等申报书,新公司就会连同前职的工资一起做年末调整。无法确认前职源泉征收票时无法做年末调整,改由确定申报清算[国税厅 No.2668]。3月毕业·4月就业的新员工,不按有所得的月数分摊,可以享受扣除的全额[国税厅 No.2674]。
年收入超过2,000万日元·业务委托·非居住者:以确定申报为前提的人
- 工资总额超过2,000万日元:公司不做年末调整,只交给你源泉征收票。次年2〜3月通过确定申报自己计算全部扣除。合计所得在2,350万日元以下时,基础扣除为62万日元。
- 业务委托·自由职业的报酬:本来就不是工资,所以不属于年末调整的对象。已扣缴10.21%源泉税的报酬,在扣除经费和各项扣除后确定申报,几乎都会退税(业务委托的10.21%源泉扣缴)。
- 年中调职海外(非居住者):出国时由公司做年末调整。出国后没有在日本国内工作的部分时,不需要确定申报。外国人员工如果是居住者,待遇与日本人相同(外国人的确定申报与年末调整)。
- 依灾害减免法获得缓征·退税的人:因为所得税被减免,所以从年末调整的对象中除外,改由确定申报清算(杂损扣除与灾害减免法)。
仅2026年需要注意:最后一次工资在11月30日之前发放的人,改正后的扣除不会进入年末调整
2026年度税制改正的基础扣除104万日元·工资所得扣除74万日元自2026年12月1日起施行。国税厅明确写道:"2026年分的最后一次工资在2026年11月30日之前支付的情况下,年末调整不适用改正后的扣除等。……要享受改正后的扣除等,需要进行确定申报等"[国税厅 2026年度税制改正 Q&A]。因死亡离职、或在11月之前成为非居住者等,在11月以前就接受了离职时年末调整的人属于这种情况。年收入500万日元时差额约为2万8,000日元,请在次年通过确定申报(或更正的请求)取回。金额的大致标准可参见年末调整的退税什么时候·退多少。
常见问题
公司不给我做年末调整。这违法吗?
对已提交扶养扣除等申报书的对象者进行年末调整是公司的义务。但没有提交申报书的人、年收入超过2,000万日元的人属于对象外,所以请先确认自己是否属于对象。即使属于对象却没有做,自己去确定申报也能正确清算税额。
12月离职的话,会做年末调整吗?
领取12月支付的工资之后再离职,离职时就属于年末调整的对象。如果在12月发薪日之前离职、12月的工资在离职后才支付,则有可能成为对象外,请向公司确认离职日与发薪日的先后顺序。
产假·育儿假期间12月工资为零,还会做年末调整吗?
只要在职就是对象。以当年领取的工资(1个月至数个月分)进行年末调整,被扣缴的所得税多数会退回。全年完全没有工资支付时,没有可作年末调整的工资,也就没有需要清算的内容。
总结
- 年收入超过2,000万日元、未提交扶养扣除等申报书(乙栏)、年中离职者等均不属于年末调整对象。
- 副业工资按乙栏代扣,不进行年末调整。若超过年20万日元则需要确定申告。
- 中途离职者中,只有因死亡离职、12月领取工资后离职、年收入136万日元以下的兼职人员等4种例外情况会在离职时结算。
- 未再就业者可从次年1月起的5年内通过退税申告取回。
- 2026年在11月30日之前领取最后一次工资的人,将无法适用修订后的扣除,需要通过确定申告进行结算。
参考链接(出处)
本文依据以下资料撰写。个别判定请向工作单位的工资负责人或税务署确认。
※本文为一般性信息提供。金额以2026年分的标准为准,因年分而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