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为日文原文的中文翻译。日期与制度可能变动,以日文版及官方资料为准。

日本税金日历|确定申告与纳税的年度时间表

把申告与纳税的期限,按工薪族・个体经营者・法人三条线逐月排列的年度日历。用它避免因「忘记缴纳」而产生延滞税,也用它在一分钟内确认「这个月该做什么」。当月一行会自动高亮。期限遇周末或节假日时顺延至次一工作日。

漏掉这三项会造成实际损失

  1. 3月15日——所得税的确定申告与纳税、赠与税的申告。晚一天也会产生无申告加算税与延滞税。
  2. 12月31日——故乡纳税计入当年的截止日。以结算完成日判定,因此除夕临时操作有结算失败的风险。
  3. 决算日起2个月(法人)——法人税、地方税、消费税的申告与纳税。3月决算即为5月31日,是资金周转的高峰。

年度日历(工薪族・个体经营者・法人)

月份工薪族个体经营者・自由职业者法人
1月
  • 向公司提交抚养扣除等申告书(当年首次发薪前)
  • 领取源泉征收票
  • 法定调书・支付调书的提交(1/31)
  • 向市区町村提交工资支付报告书(1/31)
  • 折旧资产申告(1/31)
  • 源泉所得税纳期特例 下半年分(1/20)
  • 退税申告自1月1日起受理
  • 法定调书・工资支付报告书・折旧资产申告(1/31)
  • 源泉所得税纳期特例 下半年分(1/20)
  • 12月决算法人开始准备申告
2月
  • 确定申告开始受理(2/16起)
  • 医疗费扣除、住房贷款扣除首年在此申告
  • 所得税的确定申告开始受理(2/16起)
  • 固定资产税 第4期(多数地方政府)
  • 12月决算法人的确定申告与纳税(2月末前后)
3月
  • 确定申告与纳税的期限(3/15)
  • 退税在申告后1〜2个月到账
  • 所得税的确定申告与纳税(3/15)
  • 个人事业者的消费税申告与纳税(3/31)
  • 赠与税的申告与纳税(3/15)
  • 青色申告承认申请(已开业者为3/15)
  • 3月决算法人开始决算工作
  • 董事报酬的调整准备(期初起3个月内)
4月
  • 固定资产税・都市计划税 第1期(部分地方为6月起)
  • 所得税・消费税的振替纳税从账户扣款
  • 固定资产税 第1期
  • 1月决算法人的申告与纳税
  • 新年度各项制度开始实施
5月
  • 汽车税・轻自动车税的缴纳(5/31)
  • 住民税至5月仍按上年度金额扣缴
  • 汽车税的缴纳(5/31)
  • 上一年的住民税・个人事业税通知陆续送达
  • 3月决算法人的确定申告与纳税(5/31)
  • 汽车税(5/31)
6月
  • 住民税新年度开始(自6月工资起按新额扣缴)
  • 收到住民税决定通知书后核对内容
  • 住民税 第1期(普通征收・6/30)
  • 固定资产税 第1期(多数地方政府)
  • 4月决算法人的申告与纳税
  • 将住民税特别征收切换为新年度金额
7月
  • 劳动保险的年度更新(7/10・由公司办理)
  • 社会保险的算定基础届(7/10・由公司办理)
  • 所得税的预定纳税 第1期(7/1〜7/31)
  • 源泉所得税纳期特例 上半年分(7/10)
  • 预定纳税的减额申请(7/15前)
  • 固定资产税 第2期
  • 源泉所得税纳期特例 上半年分(7/10)
  • 劳动保险年度更新・算定基础届(7/10)
  • 5月决算法人的申告与纳税
8月
  • 住民税 第2期(普通征收者)
  • 个人事业税 第1期(8/31)
  • 住民税 第2期(8/31)
  • 6月决算法人的申告与纳税
  • 3月决算法人准备11月到期的中间申告
9月
  • 无重大期限
  • 年收入渐明,适合重新核算故乡纳税上限
  • 无重大期限
  • 适合规划下半年的设备投资与节税措施
  • 7月决算法人的申告与纳税
  • 社会保险费自9月分(10月支付)起调整
10月
  • 年末调整的文件开始下发
  • 生命保险料・地震保险料的扣除证明书送达(注意勿遗失)
  • 住民税 第3期
  • 住民税 第3期(10/31)
  • 开始集中保管各类扣除证明书
  • 8月决算法人的申告与纳税
  • 开始准备年末调整
11月
  • 向公司提交年末调整文件(内部截止多在11月中旬)
  • 附上iDeCo的小规模企业共济等掛金払込证明书
  • 所得税的预定纳税 第2期(11/1〜11/30)
  • 个人事业税 第2期(11/30)
  • 预定纳税的减额申请(11/15前)
  • 最终确定年内的经费与设备投资
  • 3月决算法人的中间申告与纳税(11/30)
  • 9月决算法人的申告与纳税
  • 年末调整的实务处理
12月
  • 年末调整的退补在12月工资中结算
  • 故乡纳税的年内捐赠截止(12/31)
  • 住民税 第4期
  • 故乡纳税的年内捐赠截止(12/31)
  • 确认小规模企业共济・iDeCo的年内缴付
  • 盘点与决算的前期准备
  • 年末调整的结算与源泉征收票的制作
  • 10月决算法人的申告与纳税
  • 次年度的税制改正大纲公布

期限遇周末或节假日时顺延至次一工作日。固定资产税与住民税的分期月份因地方政府而异,请务必以收到的纳税通知书为准。

法人的一切都随「决算月」平移——决算月别速查表

法人的申告期限为「决算日次日起2个月内」,应从自家的决算月倒推,而非按日历。中间申告(上期法人税额超过20万日元时需要)的期限,为事业年度开始后满6个月之日的次日起2个月内。

决算月确定申告・纳税期限中间申告・纳税期限股东大会时期
3月5月31日11月30日5月下旬
6月8月31日2月末日8月下旬
9月11月30日5月31日11月下旬
12月2月末日8月31日2月下旬

申告期限可以延长,但纳税不会等你

若在公司章程中规定了股东大会的召开时期,可申请将申告期限延长1个月。但延长的只有申告,纳税逾期部分会产生利子税。使用延长时,在原期限前先缴纳预估税额是实务惯例。手续详见法人税申告指南。

四个容易被忽略的期限

1. 源泉所得税的纳期特例(7月10日・1月20日)

常用员工不满10人的事业者,可将本应每月缴纳的源泉所得税合并为每年两次(1〜6月分于7月10日,7〜12月分于次年1月20日)。制度虽便利,但半年份会一次性支出,若未预留资金将直接冲击资金周转。使用前需提交「源泉所得税纳期特例承认申请书」。

2. 预定纳税与「减额申请」(7月15日・11月15日)

上一年的所得税额(预定纳税基准额)达15万日元以上时,需在当年7月与11月各预缴上一年税额的三分之一。若本年所得明显低于上一年,可通过减额申请减少预缴。歇业、停业或大幅减收的年度未提出申请、全额预缴后资金被占用到次年退税,是常见的失误。

3. 青色申告承认申请(新开业为开业后2个月内)

要取得青色申告65万日元扣除,须事先提出承认申请。已在经营者若自次年起改为青色申告,需在当年的3月15日前提交;新开业者则为开业日起2个月内(1月1日至1月15日开业者为当年3月15日前)。漏交这一张表,扣除额就会从65万日元降到10万日元。

4. 遗产税的申告(自知悉继承开始之日起10个月)

遗产税不按日历计算,而是从知悉继承开始之日起算。配偶的税额减轻、小规模宅地等特例均以期限内申告为适用条件,逾期就会产生本不应发生的税金。遗产分割未能在期限内完成时,也需先按法定继承份额申告。

超过期限会怎样

税金的期限,并非「只晚了一点」就能了事。处罚分两类,且会同时发生。

种类何时产生负担目安
延滞税自法定纳期限次日起至缴清为止,按日计算纳期限次日起2个月内适用较低税率,超过2个月后上调(税率每年由国税厅公布)
无申告加算税未在期限内申告的情形应纳税额中50万日元以下部分15%,50万超至300万日元部分20%,超过300万日元部分30%
过少申告加算税申告额过少、事后修正的情形原则10%(超过「期限内申告税额与50万日元中较大者」的部分为15%)
重加算税存在伪装、隐匿的情形35%或40%(被认定为恶意时)
一旦发现,先主动申告。在收到税务调查通知之前自行办理期限后申告,无申告加算税可以减轻(符合一定要件时为5%,期限后1个月内的主动申告等情形还可能不予课征)。放任不管、被调查时才被指出,代价最高。无法一次缴清时,也可与税务署商谈分期(换价的猶予)。

常见问题

期限遇周末或节假日怎么办?

顺延至次一工作日(国税通则法第10条)。例如1月31日为周日时,法定调书与折旧资产申告的期限即为2月1日周一。不过若打算到金融机构柜台缴纳,请注意休业日并提前办理为宜。

改用振替纳税后期限会变吗?

申告期限不变,但实际扣款时间为4月下旬(所得税・个人的消费税),等于多出约一个半月的缓冲,对资金周转有利。但若余额不足,将从扣款日次日起产生延滞税,务必在前一日确认入金。

退税申告最迟到什么时候?

以取得退税为目的的申告,可自该年度次年的1月1日起5年内提交。无需等到2月16日,1月即可提交,因此只申请退税的话,在较空闲的1月办完效率最高。医疗费扣除与iDeCo的漏报同样可追溯5年。

一年中什么时候资金最紧张?

个体经营者的三个高峰是3月(所得税・消费税)、8月(个人事业税・住民税)、11月(预定纳税・个人事业税)。其中3月最难,因为所得税与消费税接连到期;开业第2〜3年消费税纳税义务产生时资金断裂的情形尤为多见。将销售额的一定比例存入专用纳税账户,是现实可行的对策。

相关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