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为日文原文的译文。以日文版为准,金额依据日本税法。
只靠年金生活的人,不在这项给付的对象之内。令和9年(2027年)4月开始的就业者负担减轻支援金(就業者負担軽減支援金),是发给有工资、事业所得等"勤劳所得"(勤労所得)的人的制度。年金收入不算勤劳所得,在要件的算式里反而要被减掉。反过来,住民税非课税的人并不是一律排除,只要在工作就可能成为对象。生活保护(生活保護)的人能领到,但会被收入认定,而且金额到现在1日元都还没定下来。
结论:7个类型,对象与非对象这样划分
令和8年9月15日经内阁会议决定的大纲,列出了4项支给要件。令和9·10年度只用①〜③这3项。
| 类型 | 判定 | 理由 |
|---|---|---|
| 仅有年金(没有就业) | 非对象 | 年金不包含在"勤劳所得"里 |
| 年金+工资·事业所得 | 可能成为对象 | 大纲明确写着"净负担与在职者相当的高龄者也是对象" |
| 非课税家庭中有人就业 | 可能成为对象 | 看的不是家庭,而是本人的勤劳所得 |
| 生活保护(有就业) | 收入认定 | 会发放,但保护费会减少 |
| 专职主妇(夫)没有就业 | 非对象 | 没有勤劳所得,在要件①就被排除 |
| 学生兼职 | 可能成为对象 | 没有按年龄或在学身份排除的规定 |
| 海外居住(1月1日) | 非对象 | 基准日在日本国内没有住所就不发放 |
出处:内阁官房"关于导入就业者负担减轻支援金的大纲"第三·一[内阁官房 大纲正文]。因为金额未定,所以写成"可能成为对象"。
要不要申请、什么时候到账,在领取方法里说明;按年收入的试算,放在附给付的税额扣除模拟。
只靠年金的人被排除,有两个理由
年金收入在要件①和要件③里都对你不利。大纲的"勤劳所得",是按前一年工资收入计算出的金额,加上超过一定额的事业所得和业务相关杂所得的合计[内阁官房 大纲正文 第三·一·1]。公共年金等的杂所得没有被算进去。即使年金每月20万日元,勤劳所得也是零。
以住民税额为基础计算的金额 + 前一年自己负担的社会保险料扣除额 - 前一年中公共年金等的收入额 > 净负担基准额
年金被放在这个算式里被减掉的一侧。年金越多,左边越小,要件③就越难满足。不过大纲也写着"就业、且净负担与在职者相当的中低所得高龄者也是对象"。
在工作的高龄者,即使有年金也可能成为对象。年金本身的税金和保险料,整理在只靠年金生活的人的税金与保险料。
住民税非课税,只要在工作也会被拾起
"非课税家庭是非对象"并不准确。要件看的只有本人的勤劳所得和净负担。所以国家也在呼吁非课税的人申报。大纲说会周知"即使是非课税者也请积极进行确定申报"[内阁官房 大纲正文 第四·一]。
非课税也可能成为对象的人
- 兼职工资超过所得下限额的人
- 事业所得超过"可视为就业的水准"的人
- 一边领年金一边工作、净负担与在职者相当的人
非课税且被排除在对象外的人
- 收入只有年金、没有就业的人
- 税金和社会保险料几乎都没有负担的人
- 勤劳所得在所得下限额以下的短时间兼职
没有申报,市町村就无法掌握所得,即使符合条件也不会被拾起。现在非课税家庭能领到的给付和减免,汇总在非课税家庭的给付·减免一览。
对象范围的宽窄,取决于"所得下限额"怎么定
从哪里开始算"在工作"还没有定。大纲的概要资料并列了3个候选[内阁官房 大纲概要资料]。选哪一个,决定短时间工作的人是进还是出。
| 候选 | 工资收入的分界 | 对象范围 |
|---|---|---|
| 超过被用者保险短时间劳动者的适用线 | 约106万日元以上 | 最窄。每周不满20小时被排除 |
| 超过雇用保险的适用线 | 约53万日元以上 | 中间 |
| 工资所得超过0日元 | 超过74万日元 | 最宽。工资所得只要有1日元就进入 |
时薪1,023日元 × 每周20小时 × 52周 = 1,063,920日元 ≒ 约106万日元
令和7年度全国最低的地区别最低工资是时薪1,023日元。乘以被用者保险适用劳动时间的每周20小时,就是106万日元。这时的社会保险料负担一年约16万日元[内阁官房 大纲正文 第三·一·2]。
支援额的设计是:从参考单身者个人住民税所得割非课税限度额所得45万日元(工资收入119万日元)而定的递增起始额开始,按一定比例增加。
※上面的验算是本站根据大纲脚注的数值重新计算的。
生活保护是3项优待里唯一的例外
支援金对领取方有3项有利的处理,只有生活保护是例外。大纲里有一行"在生活保护制度中,支援金作为收入认定的对象"[内阁官房 大纲正文 第三·三]。一旦被收入认定,即使发放了,手上的钱也不会增加。
- 不课税:不得对支援金课征租税及其他公课
- 不能被扣押:受给权不可转让·担保·扣押。但国税的滞纳处分除外
- 不影响其他制度:不影响现有社会保障制度的支给要件等。但生活保护是例外
收入认定的细节处理尚未公布。会不会成为勤劳扣除的对象、有没有被排除的部分,大纲里都没写。现在是等厚生劳动省修改实施要领的阶段。
专职主妇(夫)·学生·海外居住的划分
剩下的类型套进要件也能读出来。不过看配偶所得是从令和11年度开始。
- 专职主妇(夫)没有就业:没有勤劳所得,是非对象。第3号被保险者制度的重新检讨,据称要在下次年金法修改前得出结论。
- 有兼职收入的配偶:超过下限额就可能成为对象。面临年收入之墙的人,会加上有期限的就业促进特例加算。
- 配偶年收入高的人:从令和11年度起,配偶的合计所得金额超过上限额就被排除。令和9·10年度不看[内阁官房 大纲概要资料]。
- 学生兼职:没有按年龄或在学身份排除的规定。但也没有明确写"学生也是对象"的一次信息。
- 住在海外的人:规定基准日1月1日在日本国内没有住所就不发放。
儿童加算也有线。扶养儿童是指19岁以下的扶养亲属,但令和9·10年度只限16岁以下[内阁官房 大纲正文 第三·一·1]。只有高中生孩子的家庭,最初2年拿不到加算。
对被排除的人的措施,只定了"出结论的期限"
对被排除在对象外的人,大纲并没有放着不管。但定下来的不是内容,只是出结论的期限。
| 检讨事项 | 出结论的期限 |
|---|---|
| 因疾病·残障等难以就业而无法成为对象的人的措施 | 令和10年度内出结论。必要时在令和11年度以后采取措施 |
| 让没有就业的高龄者等不会从支援金和社会保障双方漏掉的措施 | 到令和12年(2030年)为止出结论(下次年金法修改的预定年份) |
| 第3号被保险者制度的重新检讨与被用者保险的适用扩大 | 到下次年金法修改为止出结论 |
| 支援金制度本身的重新检讨 | 以施行后5年为目标 |
出处:内阁官房 大纲 第四"检讨等"四[内阁官房 大纲正文]。关于内容的线索,只有"扩充国民年金制度及国民健康保险制度中按所得的负担减轻措施"这一句。
金额也是一片空白。从所得下限额到支援基本额、儿童加算、递减率,全部在令和9年度的预算编制过程中决定。过渡2年的总额,收在饮食料品消费税1%相当的范围内。把税率降到1%(国税0.78%+地方消费税0.22%相当)的特例,是从令和9年4月1日到令和11年3月31日。
支援工作并承担负担的人,这个方向是有道理的。另一方面,对无法工作的人和只靠年金的人,只给出了期限。被留下的那一层,还会存在一段时间。
现在要确认的事
- 确认自己有没有勤劳所得。有没有工资、事业所得、业务相关杂所得中的任一项,就是分界。只有年金就是非对象。
- 不用交住民税的人也要申报。因为没有申报,市町村就无法掌握勤劳所得。
- 单据的格式会变。确定申报书·源泉征收票·住民税申报书·工资支付报告书都会修改,用来掌握自己负担的社会保险料扣除额、有没有扶养儿童及人数、以及特定配偶的姓名和个人号码[内阁官房 大纲正文 第三·三]。
- 等金额公布。法案的提出时期,大纲里没有写。
现在能做的,只有先确定自己属于哪个类型。如果在可能成为对象的一侧,就别忘了做确定申报。这是唯一的准备。
总结
- 自令和9年(2027年)4月起实施的就业者负担减轻补贴金,面向有工资、事业所得等劳动所得的人。
- 仅靠养老金生活的人不在适用范围内。养老金收入不计入劳动所得,在资格计算公式中反而会被扣减。
- 即使居民税免征,也不会一律被排除在外。只要在工作就有可能符合条件,因此即便免税也应办理确定申告。
- 即便获得发放,生活保护对象也会被计入收入认定。金额将在令和9年度预算编制过程中确定,目前尚未确定。
参考链接(出处)
- 内阁官房 关于饮食料品消费税率的临时性下调及导入就业者负担减轻支援金的大纲(令和8年9月15日内阁会议决定)——支给要件、勤劳所得与净负担的定义、生活保护的收入认定、格式变更
- 内阁官房 大纲的概要资料——所得下限额的3个候选、配偶要件从令和11年度开始
- 内阁官房 "附给付的税额扣除"制度导入的基本方针——通向大纲的思路
- 内阁官房 专设页面——大纲正文·概要·事务联络的一览
- 自由民主党 大纲决定的新闻——内阁会议决定的日期
※按类型的判定,是本站把大纲的支给要件套用后的读法。政府没有以一览形式公布各类型的可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