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族的“特定支出扣除”为何用不上|按年收入的门槛与够得着的3种情形

本文为日文原文的译文。以日文版为准,金额依据日本税法。

人们常说“上班族不能报经费”,其实日本有一项特定支出扣除制度,可以把通勤费、研修费、资格取得费、单身赴任的回家路费、图书费和服装费等从工资所得中扣除。它几乎无人使用的原因很明确:能扣除的只有特定支出合计超过“工资所得扣除额的二分之一”的那部分。年收入500万日元要先自掏腰包72万日元,800万日元要先花95万日元,超出的部分才能成为扣除额。此外还需要公司出具的证明书。本文依据日本国税厅的资料,整理按年收入划分的门槛金额表、仍然够得着的3种情形(在职研究生、资格培训学校、单身赴任),以及证明书的取得方法和申报步骤。

结论:按年收入划分的门槛(只有超出这个金额的部分才能扣除)

年收入(工资收入)工资所得扣除额门槛(二分之一)例:特定支出为100万日元时的扣除额
300万日元98万日元49万日元51万日元
400万日元124万日元62万日元38万日元
500万日元144万日元72万日元28万日元
600万日元164万日元82万日元18万日元
700万日元180万日元90万日元10万日元
800万日元190万日元95万日元5万日元
850万日元以上195万日元(上限)97万5,000日元2万5,000日元

出处:日本国税厅 Taxanswer No.1415“工资所得者的特定支出扣除”[国税厅]、No.1410“工资所得扣除”[国税厅](令和7年分即2025年分以后的工资所得扣除额)

国税厅的表述是:“当年特定支出的合计额超过工资所得扣除额的二分之一相当额时,可以通过确定申报,把超出部分的金额从扣除工资所得扣除后的所得金额中减去。”上班族已经被扣除了工资所得扣除(年收入500万日元为144万日元)作为“视同经费”,因此制度设计上只有实际自付超过其一半的人才是对象。

为什么用不上:三道墙

  1. 门槛高。年收入500万日元需要72万日元。通勤费多数公司会发放,资格和研修由公司负担的部分也不算(只算自付部分),普通上班的人一年自掏72万日元是很罕见的。
  2. 需要公司的证明书。所有支出都需要由工资支付方证明“为执行职务所直接必要”的文件(国税厅的格式)。只有研修费和资格取得费可以改由国家资格“职业咨询师”证明,其他项目没有公司盖章就一日元也不能扣。实际情况是,不少公司以“没有出具先例”为由拒绝。
  3. 扣除的效果只有税率那么多。退回的金额是超过门槛的部分×税率(所得税5〜45%+住民税10%)。扣除28万日元、税率20%就是5万6,000日元。是否值得为此付出(请公司开证明、整理发票、做确定申报)因人而异。

该制度自2013年分起扩大了对象(资格取得费中加入了律师、税理士等,并新设了勤务必要经费),2020年分起又明确了勤务必要经费中包含职务所需资格的取得费用,但全国使用者仍然只有每年数千人的规模。

可以算作对象的支出与不能算的支出

区分对象非对象·注意事项
通勤费公司不发放的那部分月票费、汽油费已领取免税通勤津贴的部分不算对象
职务上的差旅费出差的交通费、住宿费中公司不支付的部分公司按实报销的则不算对象
搬迁费因调动而产生的搬家费用(公司负担部分除外)个人原因的搬家不算对象
研修费职务所需技术·知识的研修(在职研究生、商学院、语言、技术讲习)以修养为目的的不算对象。证明也可由职业咨询师出具
资格取得费职务所需资格的考试费、培训学校学费(律师、注册会计师、税理士、簿记、宅建、信息处理等)即使没有考取,也算在支出当年。证明也可由职业咨询师出具
回家路费单身赴任者回到配偶·子女所在家中的交通费(新干线·飞机)次数上限已取消。公司发放回家津贴的部分需扣除
勤务必要经费(合计最多65万日元)图书费(专业书、行业报刊、电子书)/服装费(制服、工作服、西装等职务上必须穿着的)/交际费(招待客户、赠答)与私用兼用的需按比例分摊。上限为65万日元

以上都以“由工资支付方证明”为条件,与公司业务无关的支出不会获得证明。领取了教育训练给付金(技能重塑补助金)的课程,扣掉给付部分后的自付金额才是特定支出。

仍然够得着的3种情形

1 在职研究生(年收入500万日元·学费150万日元·有公司证明)
特定支出150万日元 − 门槛72万日元 = 扣除 78万日元 → 按税率20%(所得税10%+住民税10%)可退 约15万6,000日元

2 资格培训学校(年收入400万日元·注册会计师课程80万日元·职业咨询师的证明)
80万日元 − 62万日元 = 扣除 18万日元 → 按税率15%为 约2万7,000日元

3 单身赴任的回家路费(年收入700万日元·每月2个来回的新干线 全年96万日元·公司无回家津贴)
96万日元 − 90万日元 = 扣除 6万日元 → 按税率30%为 约1万8,000日元

真正有效的,是像在职研究生或长期专业课程那样一年集中支出超过100万日元的年份。仅靠少量图书费或西装费几乎不可能超过门槛。反过来说,把研究生学费分成两年支付,可能导致每一年都达不到门槛,所以如果可以把付款集中到一年,就集中到一年,这是常规做法。

手续:公司的证明书 → 确定申报

  1. 在支出之前先与公司商量。把国税厅的“关于特定支出(研修费·资格取得费)的证明书”等格式交给人事·总务,请他们证明该支出是职务所必要的。研修费·资格取得费也可由职业咨询师(国家资格)证明。与其事后请求,不如事先确认“这门课程能拿到特定支出扣除的证明吗”,通过的可能性更高。
  2. 保管发票和付款证明。确定申报书上要附上“关于特定支出的明细书”和证明书,发票则是附上或出示。
  3. 确定申报(次年1月起)。年末调整办不了。在申报书制作页面的“特定支出扣除”栏输入金额,即可从扣除工资所得扣除后的所得中减去。属于退税申报,5年内都可以办理。

如果拿不到证明书,很遗憾就没有扣除的途径了。这种情况下的替代方案是:课程方面可以用教育训练给付金(不需要公司证明·由公共职业安定所办理),单身赴任方面则可以与公司协商回家津贴或员工宿舍。

常见问题

西装费和工作用的包能算特定支出吗?

服装费指的是“在工作场所必须穿着的衣服”,且需经公司证明为职务上必要的才算对象。如果公司规定必须穿西装,证明是有可能开出来的,但包和鞋不属于服装费,不算对象。服装费·图书费·交际费合计上限为65万日元,仅凭这些几乎不可能超过门槛。

总结

  • 这是一项可将通勤费、培训费、资格考取费、单身赴任往返探亲旅费、图书费和服装费等从工资所得中扣除的制度。
  • 可扣除的只是特定支出合计超过工资所得扣除额二分之一的部分。年收入500万日元的门槛是72万日元,800万日元则是95万日元。
  • 所有支出都需要公司出具证明。只有培训费和资格考取费可以用职业顾问的证明代替。
  • 常见于社会人研究生院或长期专业讲座等一年内集中支出超过100万日元的年份,把支出集中到同一年报销是常用做法。
  • 该扣除不能在年末调整中办理,必须进行确定申告。若拿不到证明,可用教育训练给付金等替代。

参考链接(出处)

本文依据以下资料编写。能否开具证明取决于工作单位的判断,请在支出前先行确认。

※本文为一般性信息提供。退回的税额因所得税率而异。个别判断请向税务署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