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为日文原文的译文。以日文版为准,金额依据日本税法。
令和8年分(2026年分)的工资所得扣除(給与所得控除),年收入220万日元以下一律为74万日元。最低保障额从65万日元增加了9万日元,但年收入超过220万日元的人,扣除额与令和7年分相比一日元都没有变。年收入500万日元为144万日元,超过850万日元则停在195万日元。税负仍然减轻了,原因是基础扣除(基礎控除)最高提高到104万日元。生效日是令和8年12月1日,不体现在每月的源泉征收里,而是在年末调整(年末調整)时一并结算。请先看源泉征收票上"工资所得扣除后的工资等金额(调整扣除后)"这一栏。
结论:220万日元以下为74万日元,超过850万日元以195万日元为上限
| 工资等收入金额 | 令和7年分 | 令和8・9年分 |
|---|---|---|
| 190万日元以下 | 65万日元 | 74万日元 |
| 190万日元超 220万日元以下 | 收入×30%+8万日元 | 74万日元 |
| 220万日元超 360万日元以下 | 收入×30%+8万日元 | 收入×30%+8万日元 |
| 360万日元超 660万日元以下 | 收入×20%+44万日元 | 收入×20%+44万日元 |
| 660万日元超 850万日元以下 | 收入×10%+110万日元 | 收入×10%+110万日元 |
| 850万日元超 | 195万日元 | 195万日元(上限) |
出处:国税厅 No.1410[国税厅]、源泉所得税改正概要[国税厅]
增加的只有年收入220万日元以下的人。国税厅也写明"收入超过220万日元时,工资所得扣除额没有修改"[国税厅 改正概要]。变的只有两点:最低保障额,以及它适用的上限。
两条线分开的地方只在左端。在220万日元处重合,之后爬同一段台阶。
74万日元的构成:本则69万日元+只有2年的特例5万日元
74万日元不是一个数字。它是恒久性的本则69万日元,加上只适用于令和8・9年分的特例5万日元[财务省 大纲]。依据是租税特别措施法第29条之4[国税厅 改正概要]。
| 年分 | 本则 | 特例 | 最低保障额 |
|---|---|---|---|
| 令和7年分 | 55万日元 | +10万日元 | 65万日元 |
| 令和8・9年分 | 69万日元 | +5万日元 | 74万日元 |
| 令和10年分以后 | 69万日元 | — | 69万日元 |
出处:国税厅 改正概要 (2) a、财务省 大纲 一(2)①・(5)①
本则69万日元还附带了一个新机制:每2年按前2年全国消费者物价指数的变化率进行调整的自动修订[国税厅 改正概要]。不过调整的第一年要从年末调整开始对应[财务省 大纲]。
工资所得扣除加上基础扣除,就是不产生税金的年收入上限。
- 令和7年分=65万日元+95万日元=160万日元
- 令和8・9年分=74万日元+104万日元=178万日元
- 令和10年分以后=69万日元+99万日元=168万日元
财务省将此说明为"作为特例提前把课税最低限提高到178万日元"[财务省 大纲概要]。既然是提前,从令和10年分起就是168万日元[国税厅 No.1199]。
各年收入的扣除额与工资所得——超过220万日元与令和7年分相同
最右一列为0的行,就是工资所得扣除相比令和7年分一日元都没动的年收入区间。
| 年收入 | 工资所得扣除(令和8・9年分) | 工资所得 | 与令和7年分之差 |
|---|---|---|---|
| 150万日元 | 74万日元 | 76万日元 | +9万日元 |
| 200万日元 | 74万日元 | 126万日元 | +6万日元 |
| 300万日元 | 98万日元 | 202万日元 | 0 |
| 400万日元 | 124万日元 | 276万日元 | 0 |
| 500万日元 | 144万日元 | 356万日元 | 0 |
| 600万日元 | 164万日元 | 436万日元 | 0 |
| 700万日元 | 180万日元 | 520万日元 | 0 |
| 800万日元 | 190万日元 | 610万日元 | 0 |
| 1,000万日元 | 195万日元 | 805万日元 | 0 |
| 1,500万日元 | 195万日元 | 1,305万日元 | 0 |
本站试算(把国税厅 No.1410 的表套入计算)。300万・400万・500万・600万日元的工资所得与别表五一致[国税厅 别表五]。
年收入超过850万日元后,扣除固定在195万日元。再往上,年收入增加扣除也不会多出一日元。
年收入不足660万日元时,由"别表五"而不是速算表决定
年收入不足660万日元的人,工资所得不是按速算表,而是按所得税法别表第五确定[国税厅 No.1410 注3]。这张表把收入按4,000日元分档,500万日元和500万3,000日元的工资所得都是356万日元[国税厅 别表五]。不足220万日元的部分还有自己特有的分档。
| 工资收入 | 工资所得金额 |
|---|---|
| 不足74万1,000日元 | 0日元 |
| 74万1,000日元以上 不足219万1,000日元 | 收入金额−74万日元 |
| 219万1,000日元以上 不足219万3,000日元 | 145万1,000日元 |
| 219万3,000日元以上 不足219万6,000日元 | 145万3,000日元 |
| 219万6,000日元以上 不足220万日元 | 145万6,000日元 |
出处:国税厅 No.1410 注2
年收入660万日元以上不查表,用算式计算,不足1日元的部分舍去[国税厅 别表五]。
那一栏的名称是"工资所得扣除后的工资等金额(调整扣除后)"。用支付金额减去这一栏的金额,就是扣除额。享受了所得金额调整扣除的人,这个数字里也已经减去了那部分。
真正动了到手收入的是104万日元的基础扣除
年收入超过220万日元的人税负减轻,原因在基础扣除。令和8・9年分最高为104万日元,但并不是所有人都是104万日元[国税厅 No.1199]。按合计所得金额分3档。
| 工资收入的大致水平 | 合计所得金额 | 基础扣除 |
|---|---|---|
| 665万5,556日元以下 | 489万日元以下 | 104万日元 |
| 665万5,556日元超 850万日元以下 | 489万日元超 655万日元以下 | 67万日元 |
| 850万日元超 2,545万日元以下 | 655万日元超 2,350万日元以下 | 62万日元 |
出处:国税厅 No.1199、改正概要 (1) a(有所得金额调整扣除时与本表不同)
工资收入只要超过665万5,556日元一日元,基础扣除就从104万日元掉到67万日元。这是37万日元的悬崖。加薪很容易跨过这条线,请用源泉征收票的支付金额确认。
- 工资所得扣除=500万日元×20%+44万日元=144万日元
- 工资所得=356万日元(与别表五一致)
- 社会保险费扣除=72万5,000日元(500万日元×14.5%)
- 基础扣除=104万日元(合计所得356万日元在489万日元以下)
- 课税所得=356万日元−72万5,000日元−104万日元=179万5,000日元
- 所得税=179万5,000日元×5%=8万9,750日元 → 含复兴税9万1,600日元
如果是令和7年分,基础扣除为68万日元,所得税为11万日元。差额约1万8,400日元来自基础扣除的增加(36万日元)。各年收入的所得税・住民税・到手收入,整理在所得税如何计算(各年收入速算表)。
※社会保险费按年收入的14.5%概算(速算表那篇文章用15%)。会因等级和地区而变化。
令和8年12月1日施行,退回来的只有年末调整这一次
施行日是令和8年12月1日[国税厅 No.1410 注1]。国税厅表示"令和8年11月之前的工资源泉征收事务不发生变化"[国税厅 Q&A]。
- 到令和8年11月——继续按改正前的税额表代扣。表中的基础扣除仍是58万日元[国税厅 电算机计算特例]。
- 令和8年12月的年末调整——按新的基础扣除和改正后的别表五重新计算全年,并结算。
- 令和9年1月1日以后——源泉征收税额表本身被修改,体现在每月的代扣上[国税厅 Q&A]。
退回金额的主因是基础扣除的差额46万日元(58万日元→104万日元)。年收入220万日元以下的人,再加上工资所得扣除的9万日元。
- 所得税率5%=46万日元×5%×1.021=约2万3,500日元
- 所得税率10%=46万日元×10%×1.021=约4万7,000日元
※这是基础扣除为104万日元的人的大致数字。其他扣除也会同时结算。
12月的工资明细,请把"所得税"这一栏与上个月对比。每月的代扣可以在工资明细的看法(7项扣除)确认。
超过220万日元的人还剩两项加算扣除
即使工资所得扣除没有增加的年收入区间,也有两项可以另外加算的扣除。
- 所得金额调整扣除——年收入超过850万日元且有未满23岁的扶养亲属时,可从工资所得中扣除(年收入−850万日元)×10%(最高15万日元)[国税厅 No.1411]。
- 特定支出扣除——超过工资所得扣除额二分之一的特定支出,可通过确定申告扣除[国税厅 No.1410]。年收入500万日元的门槛是72万日元,220万日元以下的门槛从32万5,000日元升到37万日元。
所得金额调整扣除也会降低合计所得金额。但降低的只是超出部分的10%,所以基础扣除655万日元的分界线回不去(本站试算)。请参照所得金额调整扣除(年收入超过850万日元)和特定支出扣除为什么用不上。
总结
- 令和8年度的工资所得扣除,年收入220万日元以内一律为74万日元。最低保障额从65万日元增加了9万日元。
- 年收入超过220万日元的人,扣除额与令和7年度相同。500万日元时为144万日元,超过850万日元时上限为195万日元。
- 税负减轻是因为基础扣除最高上调至104万日元。工资收入超过665万5556日元时,降为67万日元。
- 实施日期为令和8年12月1日。不是每月代扣,而是在年末调整中结算,税率5%的人约退还2万3500日元。
- 首先确认扣缴票(源泉徴収票)上“工资所得扣除后的工资等金额(调整扣除后)”一栏。
参考链接(出处)
- 国税厅 No.1410 工资所得扣除——令和8・9年分的表与特例
- 国税厅 No.1199 基础扣除——104万日元与令和10年分的99万日元
- 国税厅 源泉所得税改正概要(令和8年4月)——74万日元的构成与物价联动
- 国税厅 令和8年分 年末调整的做法——别表五与"调整扣除后"栏
- 国税厅 基础扣除提高等相关Q&A——12月1日施行的适用关系
- 国税厅 电算机计算的特例(令和8年分)——每月代扣使用的扣除额
- 国税厅 No.1411 所得金额调整扣除——年收入超过850万日元的加算
- 财务省 令和8年度税制改正大纲——本则69万日元与特例5万日元
- 财务省 大纲概要——课税最低限178万日元
※本文的试算是本站把国税厅的表和算式套入计算的结果,不是国税厅的计算例。个别情况请咨询税务署或税理士。用语见工资所得扣除・基础扣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