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为日文原文的中文翻译。制度与数值可能变动,日文版及官方资料为准。具体事项请咨询税务署或税理士。

面向法人的税金指南

解读中小企业、一人法人老板需要掌握的节税与申报要点。

从法人税的机制、役员报酬的设定、经费活用,到役员退休金、消费税、决算对策,全面涵盖法人特有的节税策略。

法人的节税要区分「真的减少」与「只是推迟」

法人的节税手段分两类:税金真正减少的,和眼下减少但将来会一次性回来的。不做这个区分就当作「节税成功」,数年后解约收益或处置收益会一次性产生,反而可能以更高税率被课税。

两类的区别

永久减少的=董事报酬・公司宿舍・出差日津贴・交际费・董事退职金。支出或所得的转移就此结束。
推迟型=经营安全共济・少额折旧资产特例・短期预付费用・二手资产的折旧。解约或出售时会产生收益,因此要连出口一起决定后再使用。

要做的事年度效果(法人税等)效果的类型注意点
董事退职金(任职25年・3,000万日元)法人 约990万日元
个人负担 约250万日元
永久减少一生一次。超过功绩倍率(2〜3倍)的部分不可计入损金
交际费的800万日元额度(用满)约264万日元永久减少仅限中小法人(资本金1亿日元以下)。需要实际支出
董事报酬的最优化(利润1,500万日元的情形)约160万日元永久减少社会保险费的增加另计。须在期初3个月内决定
经营安全共济(月20万・年240万日元)约79万日元推迟解约手当金全额为收益。应在亏损年度或发放退职金的年度解约
公司宿舍的活用(法人负担房租16万日元部分)约63万日元永久减少租金相当额计算有误时会被视为董事工资课税
少额折旧资产特例(年300万日元以内)约99万日元推迟本应数年摊销的费用提前计入。2026年4月以后取得的为40万日元以下
出差日津贴(5,000日元×100天)约16.5万日元永久减少领取的个人也免税,但前提是已制定旅费规程

※ 以中小法人・应税所得800万日元以上部分适用实效税率33%计算的概算。实际效果因所得区分・自治体・事业年度而异。

顺序的思路:①首先是董事报酬的设定(只能在期初3个月内决定,机会一年仅一次)②其次是公司宿舍・日津贴・交际费等永久减少型 ③推迟型要与出口配套。尤其是经营安全共济,在发放董事退职金的年度解约、让收益与损金相抵,是常规做法。

法人税的机制与税率

法人缴纳的税金并不只有法人税。令和8年度(2026年度)有法人税、地方法人税、防卫特别法人税(国税),再加上法人住民税、法人事业税(+特别法人事业税)共6种税对利润征收。中小法人对每年800万日元以下的所得可适用15%的减轻税率,因此即使所得为800万日元,一年实际缴纳的税额也只占所得的24.5%。常被引用的「约33.6%」是仅对超过每年800万日元部分征收的实效税率,并不是所得整体的平均值。首先掌握这一结构是法人节税的出发点。

对法人利润征收的税金全貌(中小法人・标准税率)
法人税(国税) 800万日元以下 15%/超过800万日元 23.2%
地方法人税(国税) 法人税额 × 10.3%
法人住民税 法人税额 × 7.0% + 均等割(最低7万日元)
法人事业税+特别法人事业税 所得 × 3.5~7.0% + 所得割 × 37%
合计税负的大致水平 课税所得1,000万日元时约27%(参见下方计算示例)

令和8年度・对利润征收的6种税金(中小法人・东京都23区)

税目税率需要掌握的要点
法人税(国税)每年800万日元以下 15%
超过800万日元 23.2%
15%是特例,适用于令和9年3月31日前开始的事业年度。所得超过10亿日元的事业年度,800万日元以下的部分也按17%[国税厅 No.5759]
地方法人税(国税)法人税额 × 10.3%课税对象不是所得而是法人税额。与法人税一并向税务署申报缴纳[国税厅]
防卫特别法人税(国税)(基准法人税额 − 每年500万日元)× 4%自令和8年4月1日以后开始的事业年度起。因设有每年500万日元的基础扣除,法人税额在500万日元以下时税额为零。即使为零也需要申报(零申报)[国税厅]
法人住民税 法人税割法人税额 × 7.0%(标准)
超过税率 10.4%
东京都实行超过课税,但资本金1亿日元以下且法人税额每年在1,000万日元以下时适用标准的7.0%。中小法人大多属于此类[东京都主税局]
法人住民税 均等割每年 7万日元资本金等在1,000万日元以下・从业人员50人以下的情形(都道府县部分2万日元+市町村部分5万日元)。亏损也要缴纳[总务省]
法人事业税 所得割每年400万日元以下 3.5%
400万~800万日元 5.3%
超过800万日元 7.0%
东京都・资本金1亿日元以下普通法人的标准税率。是唯一可在次期计入损金的税目[东京都主税局]
特别法人事业税(国税)基准法人所得割额 × 37%附加在事业税的所得割之上,由都道府县与事业税一并征收。计算使用按标准税率算出的所得割额[东京都主税局]
实效税率有3个数字在流传的原因

29.74%(财务省)是资本金超过1亿日元的大法人的数字。这是为国际比较而公布的税率。外形标准课税法人的所得割只有1.0%,与适用7.0%所得割的中小法人并非同一回事。属于防卫特别法人税对象时,公布的数字为30.64%[财务省]。

约33.6%是中小法人「超过每年800万日元部分」的税率。这是由上表的税率计算出的数值,并不是所得整体的平均负担率。若只看800万日元以下的部分,按同样方法计算约为21.4%。

当年实际缴纳的税额占所得的比例为24~30%。如下方试算所示,所得400万日元为24.1%、800万日元为24.5%、1,500万日元为30.2%。实效税率是把次期事业税的损金算入也考虑进去的税率,与这里的「当年纳税额÷所得」定义不同。两个数字同时存在并不矛盾。按所得分档的明细,请参见法人税的实效税率在利润多少时是百分之几。

东京都23区的中小法人实际缴纳的税额(按所得)

使用上表的税率,按所得400万日元・800万日元・1,500万日元三种情形累计一年的税额。这是本网站的试算,并非公共机构公布的数字。

税目所得400万日元所得800万日元所得1,500万日元
法人税600,000日元1,200,000日元2,824,000日元
地方法人税(10.3%)61,800日元123,600日元290,872日元
防卫特别法人税(4%・基础扣除500万日元)0日元0日元0日元
法人事业税(所得割)140,000日元352,000日元842,000日元
特别法人事业税(37%)51,800日元130,240日元311,540日元
法人住民税 法人税割(7.0%)42,000日元84,000日元197,680日元
法人住民税 均等割70,000日元70,000日元70,000日元
合计965,600日元1,959,840日元4,536,092日元
占所得的比例24.1%24.5%30.2%
(不含均等割的比例)22.4%23.6%29.8%

试算的前提:仅在东京都23区内设有1处事务所,资本金1,000万日元,从业人员50人以下,令和8年4月1日以后开始的事业年度。将利润视为法人税的课税所得,法人住民税与法人事业税均按标准税率计算。未考虑结转欠损金、税额扣除、前期事业税的损金算入、中间缴纳以及申报书上的尾数处理。税率的出处如上表所示。即使是亏损的年度,均等割7万日元也要缴纳[东京都主税局]。仅均等割一项在公司亏损时也要支出的金额,汇总在法人住民税的均等割即使亏损也要每年7万日元。

2026年4月起「防卫特别法人税」已经开始

从2026年4月1日以后开始的事业年度起,将以法人税额为基准加征防卫特别法人税。税额为「(基准法人税额 − 基础扣除500万日元)× 4%」,对法人税额每年在500万日元以下的法人实质上不产生负担。

判断自家公司是否适用的大致标准。按中小法人的税率(800万日元以下15%・超过部分23.2%)计算,法人税额达到500万日元时,课税所得约为2,440万日元。也就是说,课税所得未超过2,400万日元左右时,防卫特别法人税的应纳税额为零。

但即使应纳税额为零,也必须提交申报书。需要配合法人税的申报一并编制防卫特别法人税的申报书,若以为「与我们无关」就会造成申报遗漏。首个年度,3月决算为令和9年3月期,12月决算为令和9年12月期。中间申报自令和9年4月1日以后开始的课税事业年度起开始[国税厅]。机制与影响在防卫增税的机制及对到手收入的影响中有详细说明。

与个人事业主实际税率的比较

个人事业主要缴纳所得税(最高45%)+住民税(10%)+国民健康保险,收入越高税负增加越剧烈。当营业额、所得超过一定水平后,通过法人化(改制为法人)更容易产生节税效果。大致标准是所得超过600~800万日元的情形。判断细节请参见法人化的时机,包含社会保险费在内的设计请参见微型法人与社会保险费。

计算式(法人税的概算)
法人税 = 课税所得 × 税率(15% 或 23.2%)

※ 课税所得 = 益金(收益)- 损金(费用・损失)。役员报酬、经费作为损金可降低课税所得。

计算示例:课税所得1,000万日元的中小法人(东京都、标准税率)的税额
法人税(800万日元 × 15% + 200万日元 × 23.2%)1,664,000日元
地方法人税(法人税额 × 10.3%)约171,000日元
法人住民税(法人税额 × 7.0% + 均等割7万日元)约186,000日元
法人事业税+特别法人事业税(概算)约674,000日元
防卫特别法人税(未达到基础扣除500万日元)0日元
合计税负约2,695,000日元
税负率约27%(800万日元以下部分适用减轻税率)
将课税所得控制在800万日元以下,可最大限度适用减轻税率(15%),从而降低税负。

役员报酬的最优化

老板兼社长领取役员报酬,可以在降低法人课税所得的同时,也活用个人一方的工资所得扣除。设定使法人税与个人所得税、住民税合计最小化的报酬金额十分重要。关于最优金额的思路以及包含社会保险费的试算,在役员报酬设定为多少最优中有详细说明。

全部作为法人留存的情形
公司利润
1,500万日元
↓
法人税・住民税・事业税等
约454万日元(负担率约30%)
↓
内部留存
约1,046万日元
VS
活用役员报酬的情形
公司利润
1,500万日元
↓ 将800万日元役员报酬计入损金
法人课税所得
700万日元 → 法人税等约171万日元
↓ 个人可使用工资所得扣除
法人税+个人税的合计
大幅压缩
役员报酬的「定期同额工资」规则

要将役员报酬计入损金(经费),必须在事业年度开始后3个月内确定金额,并每月支付相同金额(定期同额工资)。若在年度中途无正当理由变更,变更部分将不得计入损金。

报酬金额与税率的大致水平(单身・含社会保险)

役员报酬(年收入)工资所得扣除所得税+住民税的大致水平社会保险费(本人部分)
400万日元124万日元约38万日元约60万日元
600万日元164万日元约76万日元约80万日元
800万日元190万日元约124万日元约93万日元
1,000万日元195万日元约182万日元约105万日元
1,200万日元195万日元约251万日元约105万日元

※ 概算值。视配偶扣除、抚养扣除等情况而不同。抑制社会保险费负担的设计也可参考微型法人与社会保险费。

最优化的要点
最优报酬 = 使法人税节税额 ≧ 个人追加税负+社会保险费 成立的水平

※ 一般认为年收入在800万~1,000万日元附近时,法人税与个人税的合计较易达到最小(视情况而不同)。

计算示例:利润1,500万日元的公司,将役员报酬设定为800万日元时
扣除役员报酬前的利润15,000,000日元
役员报酬(损金)− 8,000,000日元
法人的课税所得7,000,000日元
法人税等(法人税・地方法人税・住民税・事业税等)约1,710,000日元
个人的所得税+住民税约1,240,000日元
法人+个人的合计税负约2,950,000日元(若全部留存则约4,540,000日元)
通过适当设定役员报酬,比全部留存可减少约160万日元税负(社会保险费的增加部分需另行考虑)。

法人可以计入经费的项目

法人的一个特点是,可认定为损金(经费)的范围比个人事业主更广。通过公司宿舍、出差补贴、人寿保险等法人特有的经费活用,可以有效降低课税所得。

法人的主要损金(经费)
  • 役员报酬・工资・奖金
  • 社会保险费(公司负担部分)
  • 办公室・店铺的租金
  • 公司宿舍租金(以法人名义租入)
  • 出差补贴(依据规程)
  • 交际费(中小法人每年800万日元以内全额,或招待餐饮费的50%)
  • 人寿保险费(可计入损金的种类)
  • 车辆费(公司用车)
  • 折旧费・修缮费
  • 税理士・律师费用
不属于损金的项目(主要示例)
  • 法人税・法人住民税(不得计入损金)
  • 支付给役员的奖金(无事先确定申报)
  • 过高的役员报酬(不合理的高额部分)
  • 老板的个人生活费
  • 捐赠款(超过一定金额的部分)
  • 交际费中超过损金限额的部分(资本金超过1亿日元、100亿日元以下的法人仅招待餐饮费的50%可计入损金;超过100亿日元的全额不得计入损金)
  • 罚款・交通违章罚金

法人特有的三大经费活用

公司宿舍的活用

以法人名义租入房产,按相当租金的一定比例转租给役员、员工。法人可将租金全额计入经费,同时使个人的工资课税最小化。

租金20万日元的房产 → 本人负担3~5万日元 → 法人将差额15~17万日元计入经费
出差补贴

制定差旅规程,向役员、员工支付出差补贴。所领取的补贴免税(无所得税),法人一方可全额计入损金。

役员补贴5,000日元 × 出差100天 = 50万日元既免税又全额计入损金
交际费的800万日元额度

中小法人(资本金1亿日元以下)可以在每年800万日元以内全额计入损金与招待餐饮费的50%计入损金之间择优选择。每人1万日元以下的餐饮费本就不计入交际费,可全额计入损金。

每年800万日元的交际费 × 实际税率33% = 最多264万日元的节税效果
交际费的两条规则,以及每人1万日元的判定

中小法人可以择优选择。不得计入损金的是:①交际费中超过每年800万日元(定额扣除限度额)的部分 ②超过招待餐饮费50%的部分——二者取其一。除非仅招待餐饮费每年就超过1,600万日元,否则①的800万日元额度更有利[国税厅 No.5265]。

每人1万日元以下的餐饮费本就不属于交际费。这是令和6年4月1日以后支出的部分适用的标准,此前为5,000日元以下。但仅有董事・员工及其亲属参加的内部餐饮费不在除外范围内,即使每人1万日元以下也仍留在交际费中。适用时需要保存记载餐饮日期、对方的姓名与关系、参加人数、金额、店名与所在地等内容的凭证。

是否在1万日元以内,按本公司的消费税记账方式判定。采用税额外加记账则为不含税1万日元(含税11,000日元),采用税额内含记账则为含税1万日元。在同一家店花同样的钱,不同公司可用的上限也不同。

该特例在令和6年度税制改正中适用期限延长了3年(=令和9年3月31日前开始的事业年度)[国税厅]。使用方法的实例在交际费800万日元额度与每人1万日元的餐饮费中有说明。

损金计入的基本原则
课税所得 = 益金(收益) − 损金(费用・损失)

※ 损金越多,课税所得越低,法人税越少。但必须是「与经营相关的支出」。

计算示例:组合公司宿舍+出差补贴进行节税时
公司宿舍(每月16万日元计入法人经费)× 12个月1,920,000日元
出差补贴(5,000日元×100天)500,000日元
追加损金合计2,420,000日元
节税效果(实际税率33%)约798,600日元
公司宿舍还有增加役员个人到手收入的效果(由法人负担租金,相应可降低役员报酬)。

役员退休金的活用

役员退休金对法人而言可全额计入损金(经费),而对领取的役员一方则作为退休所得适用优惠税率。这是一生中最大的节税机会之一。

领取退休金
法人支付役员退休金
→ 法人一方全额计入损金
→
扣除退休所得扣除
按工龄扣除
较大金额的扣除额
→
÷2
二分之一课税
将剩余金额再
减半计算课税所得
→
所得税・住民税
对大幅压缩后的课税所得
乘以税率

退休所得扣除额的计算

工龄退休所得扣除额
20年以下40万日元 × 工龄(最低80万日元)
超过20年800万日元 + 70万日元 × (工龄 − 20年)
工龄10年
400万日元
工龄20年
800万日元
工龄25年
1,150万日元
工龄30年
1,500万日元
工龄35年
1,850万日元
计算式
退休所得 = (退休金 − 退休所得扣除额) × 1/2

※ 对该退休所得乘以普通的所得税・住民税税率。与其他所得分离计算(分离课税)。

※ 作为役员等的工龄在5年以下时,不适用二分之一课税(特定役员退休手当等)。

※ 功绩倍率法:退休时役员报酬月额 × 工龄 × 功绩倍率(2~3倍)为可计入损金的大致标准。详细计算请参见退休金税金的计算方法。

计算示例:工龄25年、领取退休金3,000万日元时
退休金30,000,000日元
退休所得扣除(800万+70万×5年)− 11,500,000日元
二分之一课税× 1/2
课税退休所得9,250,000日元
所得税+住民税(概算)约2,500,000日元
实质税负率约8%(若作为普通工资则相当于30~40%)
若将同样的3,000万日元作为工资领取,税负约超过1,000万日元。以退休金形式领取可节税700~800万日元。

消费税与发票(Invoice)制度

法人设立后,前2个事业年度原则上免征消费税(资本金不足1,000万日元的情形)。但视设立时的资本金或特定期间的营业额,可能自首年度起即成为课税事业者。

法人设立时的
资本金是多少?
不足1,000万日元
↓
设立第1期・第2期
原则上为免税事业者
※ 若特定期间(前一事业年度前半6个月)的营业额・工资超过1,000万日元则课税
1,000万日元以上
↓
自设立第1期起
为课税事业者
需要申报缴纳消费税

第3期及以后的课税・免税判定

判定标准内容用于判定的期间
基准期间的营业额超过1,000万日元 → 课税事业者2年前的事业年度
特定期间的营业额・工资两者均超过1,000万日元 → 课税事业者前一事业年度前半6个月
发票登记登记后即使免税也成为课税事业者登记日以后
法人设立时发票・消费税的判断要点
  • BtoB交易较多时:交易对象往往要求提供发票(适格请求书),宜尽早考虑登记。
  • 以BtoC交易为主时:一般消费者不关心进项税额扣除,可最大限度利用免税期间。
  • 2成特例将在「包含令和8年9月30日的课税期间」结束:这是免税事业者借发票登记之机成为课税事业者时,可将纳税额减至销售消费税2成的特例,对象为包含令和5年10月1日至令和8年9月30日之间任一天的各课税期间[国税厅 Q&A]。9月决算为令和8年9月期、12月决算为令和8年12月期,是最后一期。结束后的选择在2成特例到何时?结束后的应对中有说明。
  • 3成特例法人不能使用:作为2成特例的后继、在令和8年度税制改正中创设的3成特例(令和9年分・令和10年分,纳税额减至销售消费税的3成)仅以个体经营者为对象[国税厅]。法人无论基准期间的课税销售额多少都不适用,因此2成特例结束后必须在一般计税与简易计税之间二选一。可使用2成特例的期间因事业年度的设计而异,请结合决算期尽早试算。
  • 若是2成特例的次期,简易计税的届出可以等到申报期限:简易计税原本需要在拟适用的课税期间开始日的前一天之前提交届出,但从使用了2成特例的次一课税期间起适用简易计税时,只要在该课税期间的申报期限之前提交即可[国税厅]。也就是说,可以看过一年的实绩之后再决定。

从未登记事业者处的进货 过渡措施自2026年10月1日起由80%降至70%

即使对方不是发票发行事业者,其课税进货仍可按一定比例进行进项税额扣除。令和8年度税制改正将该过渡措施的期限延长了2年,并改组为「7成・5成・3成扣除」[国税厅]。对免税事业者外包较多的公司,10月以后的成本前提将发生变化。

进行课税进货的日期可扣除的比例
令和5年10月1日~令和8年9月30日80%
令和8年10月1日~令和10年9月30日70%
令和10年10月1日~令和12年9月30日50%
令和12年10月1日~令和13年9月30日30%
跨越9月与10月的交易,不由「支付日」决定

是80%还是70%,按进行课税进货的日期判定。若是提供劳务,原则上为约定的劳务全部完成之日。9月21日起接受的服务于10月20日完成、10月31日付款时,按70%计算[国税厅 Q&A 问113-3]。按支付日判断会出错。

账簿的记载也要修改。适用过渡措施的进货需要记载「80%扣除对象」等内容,10月以后的部分要改写为「70%扣除对象」。用符号加凡例的方式标示也可以。

上限额从10亿日元降至1亿日元。在该事业年度中,从同一未登记事业者处的课税进货合计(含税)超过1亿日元时,超过的部分不能适用过渡措施。自令和8年10月1日以后开始的课税期间起适用。

消费税的计算式(一般计税)
纳税额 = 销售的消费税 − 进货・经费的消费税

※ 简易计税(前前事业年度课税销售额5,000万日元以下・需申报):纳税额 = 销售消费税 × (1 − 视同进货率)。选择方法请参见简易计税与一般计税的区别。

计算示例:设立第2年(免税)→ 第3年(课税)销售额2,200万日元(含税)时
第1・2期(免税)的消费税负担0日元
第3期及以后・销售消费税(2,200万日元 × 10/110)2,000,000日元
进货消费税(经费880万日元 × 10/110)− 800,000日元
应缴消费税1,200,000日元
在免税期间进行设备投资、做好资金周转准备,可为第3期及以后的消费税缴纳做好准备。

决算对策与节税检查

决算月临近时,应确认是否可采取压缩利润的措施。在决算前1~3个月开始行动很重要。一旦过了决算日,大多数对策便来不及了。

决算3个月前~
利润・损金的确认与计划
  • 试算利润的最终落点,把握节税空间
  • 考虑变更役员报酬(修改须在新事业年度开始后3个月内)
  • 申请增加小规模企业共济(役员个人的所得扣除)的缴费额
  • 考虑加入或增额经营安全共济(缴费计入损金)或人寿保险
↓
决算1个月前~
费用的提前计提・资产的确认
  • 修缮费・消耗品的购买(有使用预期的物品)
  • 广告宣传费・外包费的预付计提
  • 不良库存・不良债权的评估损失・坏账处理
  • 购买40万日元以下的备品(少额折旧资产特例・每年合计300万日元以内。2026年3月31日之前取得的部分为30万日元以下)
  • 核查应付费用(工资・顾问费等)有无漏记
↓
决算月内
最终确认与账务处理
  • 支付役员奖金(事先确定申报工资)
  • 存货的实地盘点・评估
  • 固定资产折旧费的计算
  • 贷款・借款的整理
  • 与税理士试算・确认最终税额

结转亏损的活用

亏损可结转10年

法人的亏损(欠损金)最多可结转10年,从次年及以后的利润中扣除(结转扣除)。设立初期的亏损务必申报并记录。此外,还有将本期亏损向前一事业年度的盈利回转以获得退税的「亏损回转退税」制度(仅限中小法人)。

结转亏损的扣除计算
本期课税所得 = 本期所得 − 结转亏损(最多10年份)

※ 中小法人可扣除至所得的100%(大企业至50%)。

计算示例:上期亏损300万日元・本期盈利800万日元时
本期所得8,000,000日元
上期结转的亏损− 3,000,000日元
本期课税所得5,000,000日元
无结转扣除时的法人税(800万×15%)1,200,000日元
有结转扣除时的法人税(500万×15%)750,000日元
结转亏损带来的节税效果450,000日元
即使亏损也务必进行法人税申报。不申报则无法使用结转亏损。

今天要做的事

今天要做的事

  1. 把下一个事业年度的开始日记入日历。董事报酬只能在期初3个月内变更,机会一年仅一次。错过之后,即使利润出现波动,一整年也无法调整。
  2. 确认推迟型产品是否有「出口」。经营安全共济或人寿保险积累的部分,解约时会全额转为收益。若尚未决定何时、与什么相抵后解约(发放董事退职金的年度、亏损年度),请先写下当前余额与加入年月。
  3. 若有向免税事业者的外包,请梳理跨越10月1日的交易。从未登记事业者处进货可扣除的比例,自2026年10月1日起由80%降至70%。判定依据不是支付日,而是进行课税进货的日期,因此9月接单、10月交付并付款的项目适用70%。账簿中「80%扣除对象」的记载也需要修改。
  4. 估算应税所得是否会超过2,400万日元。超过时,自2026年4月1日以后开始的事业年度起将课征防卫特别法人税。即使未超过,申报书仍须提交,有顾问税理士的话请确认其处理方式。

常见问题

法人化(改制为法人)的大致标准是?

一般当所得超过600~800万日元后,法人税的实际税率(中小法人约23~34%)较易比个人所得税・住民税合计更有利,且可使用役员报酬带来的工资所得扣除。应连同社会保险负担及设立・维持成本综合判断。

役员报酬需在何时之前确定?

要计入损金,原则上须在事业年度开始后3个月内确定金额,并每月支付相同金额,即「定期同额工资」。若期中无正当理由变更,变更部分将不得计入损金。

设立后立即可免征消费税吗?

资本金不足1,000万日元时,设立第1・2期原则免税,但若特定期间(前一事业年度前半6个月)的营业额・工资超过1,000万日元则课税;若进行发票登记,即使免税也会成为课税事业者。

亏损年度也需要申报吗?

需要。欠损金最多可结转10年与将来盈利相抵,但未申报则无法使用结转扣除。中小法人还有将亏损向前期盈利回转以获退税的制度。

防卫特别法人税会增加税负吗?

从2026年4月1日以后开始的事业年度起,将以基准法人税额减去基础扣除500万日元后的金额的4%加征。由于设有基础扣除,对法人税额每年在500万日元以下的中小法人不产生实质负担。

被推荐说「可以节税」的产品,真的是节税吗?

多数是推迟(先送)。经营安全共济、人寿保险、二手资产的折旧、短期预付费用,在支付的年度可计入损金,但解约或出售时会全额或部分作为收益返回。辨别方法很简单:解约・出售时钱会不会回来?会回来就是推迟,不会回来才是永久性的节税。推迟本身并非坏事,在发放董事退职金的年度或亏损年度解约相抵,就能转化为实质性的节税。不决定出口就贸然加入,才是失败的模式。

中小法人的税负最终占所得的百分之几?

以东京都23区・资本金1,000万日元・从业人员50人以下的公司计算,所得400万日元为24.1%、800万日元为24.5%、1,500万日元为30.2%(本网站试算・含均等割7万日元)。常见的「约33.6%」是对超过每年800万日元部分征收的实效税率,并不是所得整体的平均值。财务省公布的29.74%是资本金超过1亿日元的大法人的数字,不适用于中小法人。

交际费每年800万日元以内可以全额计入经费吗?

中小法人(资本金1亿日元以下)可以在「每年800万日元以内全额计入损金」与「招待餐饮费的50%计入损金」之间择优选择。每人1万日元以下的餐饮费本就不计入交际费,但仅有董事・员工及其亲属参加的内部餐饮费不在除外范围内,仍留在交际费中。1万日元的判定取决于本公司采用税额外加记账还是税额内含记账。该特例在令和6年度改正中延长了3年,对象为令和9年3月31日前开始的事业年度。

从免税事业者处进货,2026年10月起可以扣除百分之几?

70%。令和8年9月30日之前为80%。令和8年度改正将期限延长了2年,令和10年10月起降至50%,令和12年10月起至令和13年9月末为30%。比例不按支付日而是按进行课税进货的日期判定,因此跨越9月末与10月初的交易需要注意。账簿中「80%扣除对象」的记载,10月以后的部分也要改为「70%扣除对象」。

2割特例结束后,法人该怎么办?

法人需在本则课税与简易课税之间二选一。作为2割特例后继而创设的3割特例(令和9年分・令和10年分)仅限个体经营者,法人无论基准期间的课税销售额多少都不适用。简易课税要求前前事业年度的课税销售额在5,000万日元以下,且须在适用课税期间开始日的前一天之前提交届出。经费与进货越少的业种,简易课税越可能有利,请从决算期倒推尽早试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