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为日文原文的译文。以日文版为准,金额依据日本税法。
在药妆店的收据上带有"自我药疗税制对象"标记的市售药,一年买满1万2,000日元以上的人,可以享受自我药疗税制的所得扣除。另一方面,包含医院费用和药费在内的医疗费一年超过10万日元的人,适用的是医疗费扣除。两者是二选一,不能同时使用,一旦选定并申报,事后无法更改。划分得失的分界线是"医疗费合计是否超过18万8,000日元"——超过则医疗费扣除必定更有利,低于该线则取决于市售药所占的比例。本文依据国税厅和厚生劳动省的资料,整理按金额组合的速查表、收据的辨别方法、"一定的健康举措"要件,以及2026年税制改正取消转换型OTC药品适用期限这一点。
结论:两种扣除的区别
| 自我药疗税制 | 医疗费扣除 | |
|---|---|---|
| 对象 | 指定的市售药(转换型OTC药品等·收据上有标记) | 为治疗支出的医疗费整体(诊察、处方药、市售药、就诊交通费、生育费用等) |
| 扣除额 | 对象市售药的购买额 − 1万2,000日元(上限8万8,000日元) | 医疗费 − 10万日元(总所得不足200万日元时为其5%)(上限200万日元) |
| 附加条件 | 当年接受过健康体检、预防接种等"一定的健康举措" | 无 |
| 家人的部分 | 共同生计的家人的部分也可合并计算 | 相同 |
| 保险补偿的部分 | 需扣减 | 需扣减(高额疗养费、生育一次性补助金、人寿保险给付金) |
| 并用 | 只能二选一。选定后即使通过更正请求或修正申报也无法更改 | |
| 手续 | 需办理确定申报(年末调整中无法适用)。附上明细书,收据保存5年 | |
出处:国税厅 Tax Answer No.1129"支付特定一般用医药品等购买费时(自我药疗税制)"[国税厅]、No.1120"支付医疗费时(医疗费扣除)"[国税厅]
国税厅明确写道:"选择适用其中之一后,不得通过更正请求或修正申报变更该选择。"申报之后才发现"另一种更划算"也无法回头,所以请在申报前把两种都算一遍。
速查表:按医疗费与市售药的组合看哪种更划算
扣除额大的一方更划算(退回的税金=扣除额 × 所得税率,住民税为扣除额 × 10%)。医疗费合计中也包含对象市售药。
| 医疗费合计(含市售药) | 其中对象市售药 | 医疗费扣除的扣除额 | 自我药疗的扣除额 | 有利方 |
|---|---|---|---|---|
| 6万日元 | 3万日元 | 0日元(10万日元以下) | 1万8,000日元 | 自我药疗 |
| 9万日元 | 9万日元(全部为市售药) | 0日元 | 7万8,000日元 | 自我药疗 |
| 12万日元 | 3万日元 | 2万日元 | 1万8,000日元 | 医疗费扣除(差距很小) |
| 12万日元 | 6万日元 | 2万日元 | 4万8,000日元 | 自我药疗 |
| 15万日元 | 5万日元 | 5万日元 | 3万8,000日元 | 医疗费扣除 |
| 15万日元 | 10万日元 | 5万日元 | 8万8,000日元(上限) | 自我药疗 |
| 18万8,000日元 | 10万日元以上 | 8万8,000日元 | 8万8,000日元 | 相同(分界点) |
| 超过18万8,000日元 | 不论多少 | 超过8万8,000日元 | 最多8万8,000日元 | 必定是医疗费扣除 |
规则可以归纳为两条。
- 医疗费合计超过18万8,000日元就选医疗费扣除。因为医疗费扣除(合计−10万日元)必定超过自我药疗的上限8万8,000日元。
- 在18万8,000日元以下时,比较"对象市售药 − 1万2,000日元"与"医疗费合计 − 10万日元"。两者扣减的金额相差8万8,000日元,所以市售药在医疗费整体中占到8万8,000日元以上就选自我药疗,否则选医疗费扣除。医疗费合计在10万日元以下时医疗费扣除为0,因此只要市售药超过1万2,000日元,就只能选自我药疗。
对象市售药的辨别方法与"一定的健康举措"
- 收据上的标记。对象商品会在收据上标有"★"或"自我药疗税制对象"等标记,并列出对象金额的小计。包装上也有统一的识别标志。厚生劳动省每月更新一次对象品目一览(分为转换型OTC与非转换型OTC)[厚生劳动省]。
- 属于对象的。由医疗用药转换而来的转换型OTC药品(Loxonin、Gaster、Allegra等),以及具有特定功效的非转换型OTC(感冒药、解热镇痛药、鼻炎药、胃肠药等)。2026年的调整新增了消化器官用药和部分汉方药,同时剔除了约50个效果较弱的品目。
- 不属于对象的。维生素剂、营养饮料(医药部外品)、大部分眼药水、创可贴与口罩、保健品,以及处方药。处方药属于医疗费扣除的对象。
- 一定的健康举措。条件是申报本人当年接受过公司的定期健康体检、市区町村的健康检查·癌症筛查、特定健康检查、预防接种(流感等)中的任意一项。即使合并计算家人购买的市售药,只要申报本人接受过即可。结果通知书或收据保存5年(无需附上)。
2026年税制改正:转换型OTC实现永久化
自我药疗税制于2017年作为为期5年的临时措施开始实施,2022年起延长5年,原定至2026年12月31日为止。令和8年度税制改正取消了转换型OTC药品的适用期限,非转换型OTC药品部分则延长5年[厚生劳动省]。它已不再是"2026年就结束的制度",因此每年留意市售药的购买金额是有价值的。
扣除额上限8万8,000日元维持不变。一年在市售药上花费10万日元以上的家庭并不多,实际使用者的扣除额多为1万〜3万日元,退回的税金为数千日元。即便如此,申报的手续与医疗费扣除并无差别,用e-Tax只需在明细书中填入金额,所以符合条件的年份请不要忘记使用。
申报的步骤与注意点
- 收集一年份的收据,合计对象金额。只需把收据上的小计相加即可。家人的部分也可合并。
- 把医疗费扣除的金额也算出来做比较。用上面的速查表判断。不需要制作两份明细书,只申报有利的一方。
- 在确定申报书上附加"自我药疗税制的明细书"。在申报书制作页面的医疗费扣除输入画面中选择"自我药疗税制",填入药店名称、金额和健康举措的种类。证明一定健康举措的文件无需附上,但要保存5年。
- 年末调整中无法适用。公司职员也需要办理确定申报(退税申报),从次年1月起5年内均可办理。过去年份也相同。
一旦办理确定申报,故乡税的一站式特例即告失效。做过故乡税捐赠的人,别忘了把一站式的部分也写进申报书。医疗费扣除一侧的对象范围与计算请参考医疗费扣除的计算方法,高额疗养费退回部分的处理请参考高额疗养费。
常见问题
市售药可以计入医疗费扣除那一边吗?
可以。为治疗而购买的市售药(感冒药、胃肠药等),无论是否属于自我药疗税制的对象,都可以计入医疗费扣除的医疗费。反过来,处方药和诊察费不能计入自我药疗税制。同一种药不能用于两种扣除。
收据弄丢了。如何证明对象金额?
没有收据或发票就无法证明对象金额,这部分不能计入扣除。有些药妆店可以凭APP或积分卡的购买记录补开,请去确认。明细书上填写的是按药店分别的合计额,所以今后按店铺分类保管收据会比较省事。
总结
- 符合条件的非处方药年购买额达1.2万日元以上时可用自我药疗(セルフメディケーション)税制,医疗费年超10万日元则用医疗费扣除,两者不能同时使用。
- 医疗费总额超过18.8万日元时,医疗费扣除必定更划算;低于该金额则看非处方药所占比例,结果可能反转。
- 选定并申报后,即便通过更正请求或订正申告也无法更改,应在申报前先把两种方案都算一遍。
- 使用自我药疗税制的条件是本人当年接受过健康体检、预防接种等。此项不能在年末调整中办理,必须进行确定申告。
- 令和8年度税制改正撤销了转换OTC(switch OTC)医药品的适用期限,扣除额上限8.8万日元维持不变。
参考链接(出处)
本文依据下列资料制作。对象品目每月更新,最新一览请在厚生劳动省的页面确认。
※本文为一般性信息提供。退回的税额因所得税率而异。具体判断请向税务署确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