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公司原因离职,国保费按工资所得30%计算|非自愿失业者减免

本文为日文原文的译文。以日文版为准,金额依据日本税法。

离开公司加入国民健康保险后,很多人会对按上一年工资计算出的保险费之高感到吃惊。不过,因破产、解雇、不再续约、合同到期等原因离职的人,可以把上一年的工资所得视为30%来计算保险费。年收入500万日元的人,所得比例部分可减少七成,高额疗养费的自付上限档次也会下降。本文依据各地方政府的说明,整理了哪些离职理由符合条件、期间多长、如何申请,以及与任意继续相比哪种更便宜。

结论:因公司原因离职,国保费可按“工资所得×30%”计算

项目内容
适用对象离职日未满65岁,且被认定为雇用保险的特定受给资格者(破产、解雇等)或特定理由离职者(不再续约、疾病、护理等)的人
减免内容把本人上一年的工资所得按100分之30计算保险费。高额疗养费的所得档次也按同一标准判定
期间从离职日次日所属月份起,到该年度的下一年度末为止(最长2个年度)
申请向市区町村的国保窗口申请。需携带雇用保险受给资格者证(或受给资格通知)、身份证件、可确认个人编号的材料
费用免费。不申请则不适用

出处:新宿区《关于非自愿失业者的国民健康保险费减免》[新宿区],以及东京都北区、千叶市的说明。这是国家制度,全国统一。

因个人原因辞职不适用。不过,即使看起来像“个人原因”,合同期满未获续约的人(不再续约),或因疾病、照护父母、通勤困难而离职的人,也可能作为特定理由离职者符合条件。

是否符合条件由“离职理由代码”决定

在公共职业安定所办理雇用保险手续后会领到“雇用保险受给资格者证”,其离职理由栏印有两位数代码。若该代码属于下列之一,即符合减免条件。

区分代码主要离职理由
特定受给资格者11・12解雇(重大过失解雇除外)、单位破产或歇业
21・22不再续约(续约3年以上后未获续约,或已明示续约却未续约)
31・32单位迁移导致通勤困难、工资拖欠或大幅下降、被劝退等
特定理由离职者23合同期满,本人希望续约但未获续约(不满3年)
33有正当理由的个人原因辞职(疾病、受伤、照护家属、配偶调动等)
34有正当理由的个人原因辞职中,不适用给付限制的情形

代码为40(个人原因)或50(惩戒解雇)的人不适用。尚未领到受给资格者证的人,请先在公共职业安定所办完雇用保险手续。失业给付的办理方法请参见失业保险的领取方法。

能便宜多少:年收入500万日元约每年少付30万日元

国保费由“所得比例部分(上一年所得乘以费率)+平均分摊部分(人数×定额)”构成。减免的只是计算所得比例部分所用的工资所得,平均分摊部分不变(若家庭所得较低,另有平均分摊部分7成、5成、2成的减免)。

把上一年工资所得视为30%后所得比例部分的变化(年收入500万日元、单身、东京23区的参考值)
无减免 工资所得356万 − 基础扣除43万 = 313万日元 × 13.01% → 所得部分约41万日元 有减免 356万 × 30% = 107万 − 43万 = 64万日元 × 13.01% → 所得部分约8万日元 平均分摊每人约8.5万日元(不变) 年保险费:约49万日元 → 约17万日元(差额约33万日元)
出处:按东京23区2026年度统一保险费率(所得比例 医疗7.51%+支援金2.80%+护理2.43%+儿童及育儿支援金0.27%=13.01%,平均分摊合计84,800日元)估算的40~64岁情形。各地方政府费率不同

年收入500万日元(工资所得356万日元)、40岁、单身、东京23区的情形

无减免:所得比例约41万日元+平均分摊约8.5万日元 = 每年约49万日元
有减免:所得比例约8万日元+平均分摊约8.5万日元 = 每年约17万日元

差额为每年约33万日元。减免可持续到下一年度末,因此视离职时期不同,两个年度合计的差额可能超过50万日元。

各地方政府的费率差别很大。自己所在市区町村的费率可在国民健康保险费排行和东京62个区市町村排行中确认。计算方法请参见国民健康保险的计算。

期间为“离职日次日起到下一年度末”。跨年度时需申请两次

减免期间自离职日次日所属月份起,至该月所属年度的下一年度末(3月31日)为止。国保的年度为4月至次年3月,因此离职的月份不同,减免期间的长短也不同。

离职日可减免的期间长度
2026年3月31日2026年4月~2027年3月12个月
2026年9月30日2026年10月~2028年3月18个月
2026年4月30日2026年5月~2028年3月23个月

3月末离职与年度末重合,减免期间最短;4月以后离职的期间更长。年度变更时保险费会重新计算,但不少地方政府无需重新申请下一年度的减免,会自动延续。收到通知书后请确认减免是否已反映。

若在减免期间内再就业并加入公司的健康保险,则届时退出国保,减免也随之结束。若再度失业回到国保,只要仍在原离职对应的减免期间内,就可再次适用。

高额疗养费的档次也会下降

该减免不仅适用于保险费,判定高额疗养费的所得档次时也使用“工资所得×30%”[新宿区]。年收入500万日元的人本应属于“区分ウ”,但按减免后的所得判定,可下降1~2个档次,住院时自付上限每月可降低数万日元。失业期间若罹患大病,这一差额甚至比保险费更重要,值得申请。各档次的上限请参见高额疗养费制度。

任意继续与国保,哪个更便宜

离职后的健康保险有“公司健康保险的任意继续”“国保”“家属的抚养”三种选择。任意继续的保险费由离职时的标准报酬月额(设有上限)决定,与上一年所得无关。如果能用减免,国保往往会反超,大致判断如下。

国保(有减免)更有利的情形

  • 单身,或需抚养的家属较少
  • 上一年工资较高,减免可大幅降低所得比例部分
  • 所住地方政府的费率低于平均水平

任意继续更有利的情形

  • 抚养家属较多(任意继续的保险费不随人数增加)
  • 所在地方政府的平均分摊部分较高
  • 健保组合设有附加给付,医疗费自付额可进一步降低

任意继续须在离职日次日起20天内申请,若要与国保减免权衡,最好在离职前就算好。按年收入的比较请参见离职后健康保险的三种选择,离职后的一系列手续请参见跳槽及离职时的税金与手续。

今天要做的事

  1. 查看雇用保险受给资格者证上的离职理由代码。11・12・21・22・23・31・32・33・34均符合条件。
  2. 带上受给资格者证、身份证件和个人编号材料前往市区町村的国保窗口。也有地方政府接受邮寄申请。
  3. 若正在考虑任意继续,请与减免后的国保费比较后在20天内决定。

常见问题

我是合同工,合同未获续约而离职。被当作个人原因,这样也符合条件吗?

如果本人希望续约却未获续约,离职理由代码会是23(特定理由离职者)或21・22(特定受给资格者),符合减免条件。请确认受给资格者证上的代码。代码为40则不适用,但若对离职票的记载有异议,可向公共职业安定所提出重新判定离职理由。

申请晚了。可以追溯减免吗?

多数地方政府会在减免期间内追溯适用,并退还多缴的保险费。不过各地处理方式不同,即使离职已有一段时间,也请尽早到窗口提出。

配偶的收入也会按30%计算吗?

不会。减免的只是失业本人的工资所得。家庭中其他人的所得,以及本人工资以外的所得(事业所得、不动产所得等)仍按原额计算。

我65岁退休。符合条件吗?

离职日时已满65岁的人不适用。若64岁离职,在减免期间内满65岁,则减免持续到期间结束。

参考链接(出处)

本文依据以下资料撰写。因属国家制度,条件全国统一,但申请方法请向所在地方政府确认。

※本文为一般性信息提供。保险费试算为按东京23区费率的概算,会因地方政府、年龄、家庭构成而变化。具体金额请向市区町村的国保窗口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