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人社团税金指南:确定申告・经费・库存・发票制度

2026年8月15日、16日,Comic Market 108(C108,日本同人展会「コミックマーケット」)将在东京国际展示场举行。每当新刊卖得比预想的好,就一定会冒出一个问题:「这个需要报税吗?」答案不取决于「销售额」,而取决于「利润(所得)」的多少,而且同人活动还有3个一般副业类文章不会提到的陷阱——卖剩的库存、会场的现金销售、发票(インボイス)制度。本文依据日本国税厅的官方一次信息,按参展者实际最容易踩坑的顺序进行梳理。

先说结论:是否需要报税,取决于你的身份

同人活动是否需要报税,判断标准是「颁布收入减去经费后的所得」,而不是销售额本身。按身份划分的报税门槛如下:

你的身份需要办理所得税确定申告的门槛依据
公司职员・兼职(工作单位已做年末调整)同人活动所得超过20万日元国税厅 No.1900
学生・专职主妇(夫)等无工资收入者同人活动所得超过基础扣除额(2026年度:若合计所得132万日元以下,基础扣除额为95万日元)国税厅 No.1199
已作为个体经营者进行申报者无论金额多少,都需与主营业务合并申报

住民税没有「20万日元规则」

即使所得在20万日元以下、无需办理所得税确定申告,住民税从1日元起就是课税对象。这种情况下,需要向所在市区町村办理住民税申报。「20万日元以下就什么都不用做」是常见的误解,务必留意(参见住民税的机制与计算方法)。

20万日元指的是「所得」,不是「销售额」

举例来说,即使颁布收入有60万日元,但印刷费、参展费、交通费等经费为45万日元,所得就是15万日元。由于在20万日元以下,无需办理所得税确定申告(住民税申报另当别论)。反过来,即使收入只有30万日元,如果几乎没有经费,也可能需要申报。

事业所得还是杂所得——分水岭在于「账簿」

同人活动的所得,属于事业所得业务性杂所得二者之一。这一区分标准在2022年(令和4年)10月《所得税基本通达》35-2的修订中得到了明确整理。

  • 判定依据是该活动是否达到社会一般观念上可称为「事业」的程度
  • 若没有记账并保存账簿,原则上视为业务性杂所得(收入金额超过300万日元、且存在可认定为事业所得的事实的情形除外)

也就是说,比起「是否只是兴趣的延伸」,实务上真正的分水岭在于是否有记账并保存账簿。属于哪一类,能使用的制度会有很大差别。

可使用的制度事业所得业务性杂所得
蓝色申报特别扣除(最高65万日元)可用不可用
亏损与工资等收入损益通算可以不可以
亏损结转3年(蓝色申报)可以不可以
向家庭成员支付事业专属工资可用不可用
计入经费可以可以

蓝色申报特别扣除适用于事业所得和不动产所得,若要获得65万日元的扣除,除复式记账外,还需电子账簿保存或电子申报。要采用蓝色申报,须在该年度3月15日前(1月16日以后开业的,为开业之日起2个月以内)提交批准申请书。详情请参见蓝色申报与白色申报的区别个体经营者开业指南

「制造亏损来冲抵工资」行不通

如果仅为了损益通算而以事业所得申报,但没有相应的活动实态和账簿支撑,可能会被判定为杂所得而遭到否认。这是基于营利性、持续性、投入活动的时间等因素的综合判断,仅以填补亏损为目的的形式上的「事业化」不会被认可。

同人活动特有的经费——哪些可以计入,哪些不行

可计入经费的是「为取得该收入而直接产生的费用」以及「业务上的费用」。与私人生活共通的支出(家事关联费),只有能明确划分出业务所需部分时,才能将该部分计入经费。

较容易计入经费的项目

  • 印刷费・装订费(但需注意后述的库存问题)
  • 社团参展费・目录费
  • 前往会场的交通费、宅配搬入搬出的运费
  • 器材(桌布、价签、POP、展示架)
  • 邮购的包装材料费・发货运费
  • 封面插画或设计的外包费用
  • 创作所需的资料费、素材或字体购买费
  • 寄售・支付服务的手续费
  • 通信费・电费中用于制作的部分(按比例分摊)

不可计入・需要注意的项目

  • 卖剩部分的印刷费(作为库存结转至下一年度)
  • 与制作无关、纯粹用于聚餐交流的饮食费
  • 平时也能穿的衣物(无法区分的家事费)
  • 10万日元以上的液晶手写板或电脑(不能一次性计入,需折旧摊销。蓝色申报下,30万日元以下有特例)
  • 作为找零准备的现金(不是经费,而是资金的移动)
  • 兼具家庭旅行性质的出行中的私人部分

高价设备的处理方式请参见折旧摊销基础知识小额折旧资产的特例,难以判断的支出可参考个体经营者经费灰色地带10例

最大的陷阱:卖剩的部分不能计入经费

同人社团最容易在这里栽跟头。当年可以计入经费的,只有「已颁布部分」的印刷费,卖剩的库存部分不能计入经费。销售成本按以下公式计算:

销售成本的计算公式

销售成本 = 期初库存 + 该年度的印刷费等 - 期末(12月31日)库存

我们来代入具体数字。假设印刷新刊1,000册,夏季展会颁布了600册。

印刷1,000册・颁布600册时

印刷费(1,000册)20万日元(每册200日元)
颁布单价700日元 × 600册收入 42万日元
销售成本(200日元 × 600册)12万日元
期末库存(200日元 × 400册)8万日元 ← 结转至下一年(不计入当年经费)
参展费・交通费・搬入费等5万日元
所得42万日元 - 12万日元 - 5万日元 = 25万日元

如果把印刷费20万日元全额扣除,会算成「42-20-5=17万日元」,在20万日元以下,容易误以为无需申报——但正确答案是所得为25万日元,需要办理确定申告。「手头现金明明没增加,却要缴税」的困惑,大多来源于此。剩下的400册,在今后实际颁布的那一年才计入经费。

要做的事只有一件

在12月31日当天,清点手头剩余的册数并记录下来。一旦跨年就无法准确清点了。只要记下书名、剩余册数、每册成本,申报时的计算几分钟就能完成。如果只销售下载版,不存在库存,就不需要做这项计算。

如何记录会场的现金销售

活动当天的销售额,既不会体现在银行存折上,也不会出现在信用卡账单里。没有记录就无法记账,这也是被视为杂所得的原因之一。不需要做复杂的事,当天只要记下以下3点即可:

  1. 开始时和结束时的册数(差额即为颁布数量,免费分发或样刊需另行记录)
  2. 颁布单价,以及当天销售额的合计(记录时需扣除准备的找零备用金)
  3. 当天产生的费用(参展费、交通费、宅配搬入的凭证请拍照保存)

有时也会被要求开具收据。金钱收据(收讫证明)若记载金额低于5万日元,可免缴印花税(印花税法附表第一第17号文书)。同人志颁布中开出5万日元以上收据的情况很少见,但在大批量购买时需要留意这一点。记账方法可参考会计科目与记账分录基础

寄售、邮购、支持平台的收入,何时、按多少金额计入?

如果使用书店寄售、邮购或创作支持平台,以下2点如果弄错,销售额和经费都会出现偏差。

1. 销售额是「扣除手续费之前」的总额

如果只把实际到账的金额记为销售额,销售额和经费都会被少记。正确做法是将颁布价格的总额计入销售额,被扣除的寄售手续费・支付手续费计入经费。同人志寄售书店(如虎之穴、Melonbooks等)及下载销售平台的对账单,务必保存能清楚看出手续费明细的版本。

2. 计入时点是「销售确定之日」,而非「到账之日」

12月售出、1月到账的部分,原则上应计入售出当年的销售额(权责发生制)。跨年结算的寄售部分或下载销售部分,如果只看到账明细,很容易错记为下一年,需要特别留意。

通过创作支持服务(如pixivFANBOX等)获得的支持款,即便名义上是「支持」,只要具有对价性质,也属于课税对象收入。这类平台不进行代扣代缴,也不发放支付调书,需要自行汇总统计。网络销售的整体思路可参考积分活动与二手交易平台的税金,创作、发布内容赚钱时的经费问题可参考网红副业的经费

是否需要登记发票(インボイス)?多数社团「不需要」

结论是:仅向普通读者颁布的社团,原则上不需要登记为合格开票经营者(インボイス发行事业者)。原因有两点:

  • 消费税方面,基准期间(个人为前两年)的应税销售额在1,000万日元以下时,免除纳税义务(前一年1月至6月的应税销售额超过1,000万日元等情形除外)
  • 需要发票是为了让买方可以抵扣进项税额。如果买方是普通读者,本来就不需要发票

一旦登记,就无法再恢复为免税经营者

登记为合格开票经营者后,即使应税销售额在1,000万日元以下,也不再免除纳税义务。「先登记再说」意味着自己主动背上了消费税的缴纳与申报负担,请先确认是否确有必要,再做判断。

值得考虑登记的情形,是交易对象为课税经营者的场合,例如:

交易形式对象是否需要发票
活动会场颁布・面向个人的邮购普通读者基本不需要
同人志的书店寄售寄售书店(课税经营者)需确认对方的交易条件
接受企业的稿费・周边插画委托企业(课税经营者)有时会被要求

此外,即使从免税经营者处进货,买方在一定比例内仍可抵扣的过渡措施依然存在,但可抵扣比例将从2026年10月1日起,由80%降为50%(至2029年9月30日为止)。在这一时期,可能会被交易对象询问是否已登记。不过,仅以「未登记」为由单方面终止交易或压低报酬,日本公正交易委员会指出,这可能构成《反垄断法》及《转包法》上的问题。制度整体内容可参见发票制度与免税经营者,已登记者的减负措施可参见发票制度20%特例的终止

学生・被扶养者容易忽略的要点

作为父母被扶养人的学生,如果通过同人活动获得收入,需要留意的不是自己的税,而是父母的税

  • 被扶养亲属的判定标准为合计所得金额58万日元以下(自2025年度起适用,此前为48万日元)。打工的工资所得与同人活动的所得需要合并计算后进行判定
  • 对19岁以上未满23岁的大学生年龄段,即使超过58万日元,也可分阶段获得扣除的特定亲属特别扣除制度(参见学生打工与父母的被扶养资格
  • 勤劳学生扣除(27万日元)的适用条件之一是合计所得金额85万日元以下(自2025年度起适用,此前为75万日元)。判定时也包括同人活动的所得

公司职员将同人活动作为副业开展时,住民税的处理方式及对工作单位的影响,详见副业的确定申告

二次创作与税金是两码事

有一点容易被误解:关于作品权利的规则(是否遵守原作者、出版社的相关准则等)属于著作权问题,与税务问题是两个不同的维度。从税务角度看,无论收入来自何种活动,只要产生了所得,都属于所得税与住民税的课税对象。「因为是灰色活动所以不能申报」这种判断,只会招致完全不同的另一种风险——无申告加算税与延滞税。若发现漏报,处理方法可参见从无申告状态恢复;税务调查的实际情况可参见税务调查的真实情况

今天就可以做的事

  1. 活动当天,把「开始册数・结束册数・颁布单价」记在手机备忘录里(事后无法补做的记录)
  2. 将印刷费、社团参展费、交通费、搬入费的收据统一整理到一处(用照片文件夹保存也可以)
  3. 12月31日清点并记录剩余库存册数(销售成本计算的必备数据)

更多行动清单请参见提高到手收入的行动清单

常见问题

如果当年是亏损,是不是就不用申报了?

如果可以按事业所得申报,亏损可以与工资所得等进行损益通算,因此申报反而更有利。若采用蓝色申报,亏损还可以结转3年。而业务性杂所得的亏损,既不能损益通算,也不能结转。另外,即使所得税不需要申报,也可能需要办理住民税申报。

如果颁布收入在20万日元以下,真的什么都不用做吗?

不是的。20万日元规则仅限于所得税确定申告,不适用于住民税,因此仍需向市区町村办理住民税申报。此外,若因医疗费扣除或故乡纳税等原因需要办理确定申告,则须将20万日元以下的所得也一并纳入申报范围。原则是「一旦要申报,就需全部列入」。

印刷了1,000册的印刷费,可以在当年全额计入经费吗?

不可以。可计入经费的仅限于已颁布册数对应的部分,截至12月31日尚未卖出的库存,将作为存货结转至下一年度。销售成本按「期初库存+该年度印刷费-期末库存」计算。需要在年末清点剩余册数。

同人社团也需要登记发票吗?

如果只是向普通读者颁布,原则上不需要。因为买方是消费者时,本来就不需要发票。需要考虑登记的情形是交易对象为课税经营者,例如书店寄售或企业委托。登记后,即使应税销售额在1,000万日元以下,也会产生消费税纳税义务,且无法再恢复为免税经营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