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是积分赚钱还是煤炉(Mercari),大多数人都无需担心税金。日常购物累积的积分按"折扣"处理,不予课税;把家里的闲置物品在二手交易应用上卖掉也免税。另一方面,积分网站的报酬、抽奖活动中奖的积分、转卖或手工制作销售、贵金属的高额出售等可能成为课税对象。我们依据国税厅的处理,梳理"从哪里开始要课税"的界线。
① 购物累积的普通积分(乐天、PayPay、d积分等)不予课税、无需申报(与折扣同样处理)[国税厅 No.1907]。
② 抽奖活动中奖等临时、偶发性的积分属于"一时所得",因有每年50万日元的特别扣除,对大多数人而言实质上免税。
③ 积分网站、问卷调查、走路赚积分应用等作为"对价"的积分属于杂所得。上班族在工资以外的所得超过20万日元时须办理确定申报。
④ 煤炉等平台上,出售生活用动产(衣物、家具、日用品)免税[国税厅 No.3105]。但转卖、手工制作、每件超过30万日元的贵金属/美术品为课税对象。
积分的课税地图
| 积分的种类 | 税金 | 示例 |
|---|---|---|
| 伴随购物的普通返还 | 不予课税(按折扣处理・无需申报)[国税厅] | 乐天、PayPay、d积分、信用卡返还、里程(乘机部分) |
| 抽奖・活动的临时给予 | 一时所得(使用时计入收入。在每年50万日元的特别扣除内则实质免税) | "抽奖全额返还"中奖、入会的高额优惠等 |
| 作为劳务对价的积分 | 杂所得 | 积分网站(任务报酬)、问卷调查、收据・计步应用 |
| 与业务相关而取得的积分 | 营业所得等 | 用进货结算取得的大量积分用于业务等 |
积分的基本原则是不在"取得时"而在"使用时"计入所得(1积分=1日元相当)。一时所得只对"(收入−50万日元)×1/2"课税,因此在活动中奖这一层级需要申报的人很少见。税金的无现金缴纳的充值返还积分也按普通返还处理。
煤炉・二手交易应用的课税线
| 卖了什么・怎么卖 | 税金 |
|---|---|
| 不再穿的衣服、不用的家具、日用品、看完的书等生活用动产 | 免税(无论卖多少都无需申报)[国税厅 No.3105] |
| 每件(每组)超过30万日元的贵金属、宝石、书画、古董 | 转让所得(有每年50万日元的特别扣除。参见金条的税金) |
| 以转卖为目的的进货销售(倒卖)、手工制作销售、限定品高价转卖的反复进行 | 杂所得(视规模为营业所得)=对销售额−进货・运费等经费课税 |
关键在于:"处理闲置物品免税,做买卖则课税"。此外,对于高额、反复的交易,由平台向税务署提供交易信息的制度(交易数字平台报告制度)已经开始,"因为是二手交易应用所以不会被发现"已行不通。
需要申报的界线
- 上班族:课税对象所得(杂所得、一时所得的课税部分等)的合计超过每年20万日元时须办确定申报(20万日元规则的准确含义)。即使在20万日元以下,也需要办理居民税的申报。
- 专职主妇(主夫)、学生等:所得在基础扣除等范围(所得58万〜95万日元・令和7・8年分)之内则不产生所得税,但要注意对抚养(税、社会保险)的影响(健康保险的抚养)。
- 杂所得以扣除经费(进货、运费、包装材料、手续费)后的金额来判定。请保留好记录。
常见问题
我一年使用了10万日元的乐天积分。需要申报吗?
如果是购物普通返还累积的积分则无需申报。国税厅将其视同一般商业交易的折扣,不作为课税对象。另一方面,抽奖活动中奖部分属于一时所得,但在每年50万日元的特别扣除内则实质不课税。
我在煤炉一年卖了30万日元。要交税吗?
若为闲置物品(衣物、家具、日用品等生活用动产)的出售,则无论金额多少都免税、无需申报。但以转卖为目的的进货销售、手工制作销售则作为杂所得成为课税对象,上班族在利润(销售额−经费)超过20万日元时需要办确定申报。
我在积分网站一年赚了25万日元。
因为是劳务对价所以属于杂所得。上班族工资以外的所得超过20万日元,因此需要办确定申报。无论兑换去向(现金、礼券、积分),都从取得的相当金额中扣除通信费等经费来计算。
二手交易应用的销售额会被税务署掌握吗?
对于高额、反复的卖家,由平台经营者向税务署报告交易信息的制度已经开始。对于属于做买卖的交易,正确记录、申报最为稳妥。
数据出处
- 企业发行积分的处理(普通返还非课税对象・临时偶发为一时所得等):国税厅 No.1907(日文)
- 生活用动产的转让免税・超过30万日元的贵金属等:国税厅 No.3105 转让所得的对象资产与课税方法(日文)
- 一时所得(50万日元特别扣除・1/2课税):国税厅 No.1490 一时所得(日文)
※本文为一般性信息提供,并非税务上的建议。关于业务性的判断及个别处理,请向税务署、税理士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