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票制度2割特例到什么时候?2026年结束后如何选择3割特例与简易课税
因发票制度而成为应税事业者的人,其负担一直由“2割特例”(可将消费税定为销售税额20%的措施)予以减轻。它并非永久制度,依法令到包含2026年9月30日的课税期间为止即结束。个人事业者的话,2026年分(2027年3月申报)为最后一次。为回应“结束后消费税会不会一下子增加?”的担忧,本文依据国税厅的一手信息,结合分行业试算,梳理结束的时间、结束后新设的3割特例,以及在本则课税/简易课税/恢复免税之间的选择方法。
・2割特例:个人到2026年分为止(法人到包含2026年9月30日的事业年度为止)。
・此后,个人可转为3割特例(2027・2028年分・销售税额的30%)(由令和8年度改正新设)。
・最终从本则课税・简易课税・恢复为免税事业者中选择。有利与否因行业而异。
2割特例究竟是什么(回顾)
2割特例是针对因发票制度而从免税事业者变为应税事业者(发票开具事业者)的小规模事业者的负担减轻措施[国税厅]。
- 不论行业,均可扣除销售税额的80%(实质相当于视同进项率80%)
- 无需事先申报。只需在确定申报书上注明“适用2割特例”即可
- 每次申报都可与本则、简易相比较,选择更有利的一方
到什么时候? 2割特例・3割特例及其后的时间线
| 区分 | 可适用的期间 |
|---|---|
| 2割特例 | 2023年10月1日~包含2026年9月30日的课税期间(个人=2026年分,法人=包含该日的事业年度) |
| 3割特例(仅限个人・新设) | 2027年分・2028年分的申报 |
| 本则课税/简易课税 | 2029年分以后(法人为2割特例结束后) |
※3割特例是令和8年度税制改正创设的、面向个人事业者的措施。要件(因发票制度而成为应税事业者、基准期间的应税销售额1,000万日元以下等)及详情请以国税厅最新信息为准确认[国税厅 令和8年度改正]。
【3割特例】个人在2027・2028年分也可减轻负担(新设)
由于2割特例结束后若骤然转入通常计算,会有人负担急增,因此新设了仅限个人事业者的“3割特例”。
与2割特例相同,无需申报,只需在确定申报书上注明适用即可。对象与2割特例相同,为小规模个人事业者(因发票制度而成为应税事业者的人等)。扣除比例由80%→70%略有下降,但比骤然转入本则、简易要平缓。
结束后的三种选择
本则课税(一般课税)
扣除实际支付的进货、经费的消费税。需保存发票。设备投资较多的年度、或进货较多的行业容易更有利。
简易课税
按分行业的“视同进项率”计算。条件为基准期间的应税销售额5,000万日元以下。需事先申报(详见后述)。适合进货较少的行业。
恢复为免税事业者
取消发票登记即可恢复免税(基准期间的应税销售额1,000万日元以下)。但将无法再开具发票(见后述注意事项)。
※个人事业者在当前阶段(2027・2028年分)也可选择3割特例。3割特例与简易课税,可依行业比较哪一方更有利后决定。
简易课税的“视同进项率”(分行业)
简易课税按各行业固定的视同进项率进行扣除[国税厅 No.6509]。扣除率越高(纳税越少)越有利。
| 事业区分 | 主要行业 | 视同进项率 |
|---|---|---|
| 第1种 | 批发业 | 90% |
| 第2种 | 零售业・农林渔业(饮食料品) | 80% |
| 第3种 | 制造业・建筑业等 | 70% |
| 第4种 | 餐饮店业等 | 60% |
| 第5种 | 服务业・运输・金融等 | 50% |
| 第6种 | 不动产业 | 40% |
2割特例不论行业均为80%扣除。改为简易课税后,批发业(90%)・零售业(80%)等同或更优,但服务业(50%)与不动产业(40%)扣除大幅下降,纳税额增加。自由职业的服务业尤其是受影响较大的群体。
分行业模拟(以服务业为例)
以销售所对应的消费税为80万日元(大致相当于销售额1,100万日元规模)的服务业(第5种)为例,比较计算方法不同时纳税额如何变化。
※同样的销售额,也会呈阶梯式增加:2割特例16万日元 → 3割特例24万日元 → 简易课税40万日元(服务业的情形)。本则课税取决于实际的进货、经费,在设备投资较多的年度等有时会比简易更有利。三种计算方法的具体计算,请一并参阅消费税是多少?用本则・简易・2割特例计算。
若选择简易课税,须注意“申报期限”
简易课税原则上须在拟适用年度的上一年年末前提交“消费税简易课税制度选择申报书”[国税厅 No.6505]。个人如希望从2027年分起适用简易课税,须在2026年12月31日前提交。
简易课税以基准期间的应税销售额5,000万日元以下为条件,开始适用后原则上2年内不能改回本则。此外,此前适用2割特例的人在其结束后选择简易课税时,申报时期设有特例(存在于下一课税期间内提交也来得及的情形)[国税厅 问答]。就自己所属年度如何适用,向税务署、税理士确认较为稳妥。简易与本则的区别,请参阅简易课税与本则课税的区别。
“恢复为免税事业者”这一选择及注意点
若客户以消费者为主等“没有发票也不会有困扰”的情况,也可选择取消登记、恢复为免税事业者。提交“请求取消适格发票开具事业者登记的申报书”[国税厅]。
- 2年绑定:因登记的过渡措施而成为应税事业者的,可能在自登记日起满2年之日所属的课税期间之前无法改回免税。
- 对客户的影响:恢复免税后将无法开具发票,客户(买方)将无法进行进项税额扣除。此外,买方一侧设有可对来自免税事业者的进货按一定比例扣除的过渡措施,该比例将自2026年10月起由80%→70%缩小(其后进一步缩小)。也可能引发压价要求等。
※关于是否登记的判断,也在发票制度与免税事业者中作了说明。
总结
常见问题
2割特例可以用到什么时候?
依法令,到包含2026年9月30日的课税期间为止。个人事业者以2026年分(2027年3月申报)为最后一次,法人到包含2026年9月30日的事业年度为止。
2割特例结束后消费税会怎样?
个人事业者在2027・2028年分可使用“3割特例”(销售税额的30%)。2029年分以后及法人,则从本则课税・简易课税・恢复为免税事业者中选择。
3割特例是什么?
是令和8年度税制改正新设的、仅限个人事业者的措施,可将2027・2028年分的应缴税额定为销售所对应消费税的30%(扣除销售税额的7成)。无需申报,在确定申报书上注明即可使用。
若要改为简易课税,何时申报?
原则上须在拟适用年度的上一年12月31日前提交简易课税制度选择申报书(以前前年的应税销售额5,000万日元以下为条件)。此前使用2割特例的人,申报期限可能设有特例。一旦选择原则上持续2年。
服务业会因2割特例结束而负担增加吗?
容易增加。2割特例不论行业均为80%扣除,而简易课税的服务业(第5种)为50%扣除。个人可先经过3割特例(70%扣除),但最终纳税额上升的情形居多,建议尽早试算。
参考链接(出处)
本文根据以下国税厅公开资料编制(中立・一手信息)。制度、期限、改正内容会变动,请在申报前确认最新信息。
- 国税厅 2割特例(面向小规模事业者的负担减轻措施)概要(日文)
- 国税厅 令和8年度税制改正对发票制度的调整(日文)
- 国税厅 No.6505 简易课税制度(日文)
- 国税厅 No.6509 简易课税制度的事业区分(视同进项率)(日文)
- 国税厅 发票问答(2割特例结束后简易课税的选择)(日文)
- 国税厅 适格发票开具事业者登记的取消手续(日文)
※本文为一般信息提供,并非税务建议。哪种计算方法更有利、是否需要申报及其期限,会因事业状况而变化。具体判断请咨询税务署或税理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