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职金的税金计算:退职所得扣除的机制与iDeCo的合并问题

近期 28 人访问
本文为日文原文的中文翻译。制度与数值可能变动,日文版及官方资料为准。
老年 / 退休

退职金的税金:退职所得扣除的计算与到手金额最大化的方法

退职金是一种与其他所得分开、以"分离课税"方式征税的特殊所得。作为对多年劳动的报酬,其税制上的优惠十分丰厚,与作为工资领取的情形相比,税负大幅减轻。也请事先了解那些不知道就会吃亏的要点,例如与iDeCo合并计算的规则。

退职金的税额是多少?:可根据工龄和退职金金额,计算退职所得与税额的大致数值。计算退职金的税额 →

退职所得的计算公式

退职所得的计算(应税金额)
退职所得 =(退职金 − 退职所得扣除额)× 1/2

"× 1/2"的优惠是退职金的一大特点,是工资所得所没有的折算[国税厅 No.1420]

退职所得扣除额(按工龄)

退职所得扣除的计算公式

20年以下:40万日元 × 工龄(最低80万日元)

超过20年:800万日元 + 70万日元 ×(工龄 − 20年)

工龄退职所得扣除额
5年200万日元
10年400万日元
20年800万日元
25年1,150万日元
30年1,500万日元
40年2,200万日元
按工龄划分的退职所得扣除额
200万5年400万10年800万20年1,500万30年2,200万40年
出处:国税厅 No.1420(依据退职所得扣除的计算公式)
工龄以"年"为单位向上取整计算

工龄5年1个月按"6年"计算。退职日期的时机会影响扣除额。

iDeCo与退职金的合并计算问题

如果在相近的时期领取iDeCo(确定缴费型养老金)的一次性金额和公司的退职金,退职所得扣除会被合并计算,形成无法重复使用的机制。领取的顺序和间隔是关键。

"先领iDeCo"延长为10年规则(2025年度改正)

先领取公司退职金的情况下,如果在其前一年及以前的19年内有iDeCo等的一次性金额,扣除额会被调整(实际上需要大约20年的间隔)。反之,先领取iDeCo、之后再领退职金的情况下,以往是"间隔5年即可另计额度"(5年规则),但在2025年度(令和7年度)改正中,对于2026年1月1日以后领取的iDeCo等一次性金额,已延长为"10年规则"。领取顺序与时机的规划变得更加重要(最新的适用关系请向国税厅、运营管理机构确认)。

退职金的领取方式:一次性金额 vs 养老金

一次性(一并)领取

作为退职所得处理,可享受退职所得扣除+1/2课税的优惠。若在扣除额范围之内,税负极小。

以养老金形式领取

作为杂所得(公共养老金等)处理,每年在"公共养老金等扣除"范围内免税。越长寿领取总额越多,但与养老金合并计算后税率有可能上升[国税厅 No.1600]

由于退职所得扣除额较大,且有1/2课税的优惠,在多数情况下一次性领取更能节税。

手续

向公司提交"关于退职所得领取的申报书"
退职时向公司提交申报书(通常由公司准备文件),公司即会正确代扣代缴,因此原则上无需办理确定申报。

未提交申报书的情况

将按退职金的20.42%(所得税・复兴特别所得税)一律代扣代缴。需要通过确定申报进行结算(申请退税)。

工龄5年以下时"1/2课税"受到限制

短期退职津贴等(董事等以外、工龄5年以下):在扣除退职所得扣除后的余额中,超过300万日元的部分不能使用"1/2课税"(300万日元以下的部分仍如以往减半)[国税厅 No.2740]
特定董事退职津贴等(董事等、工龄5年以下):扣除退职所得扣除后的全额均为应税对象,1/2课税从一开始就不适用[国税厅 No.2737]。对短期间的董事退职金尤其需要注意。

总结

计算公式(退职金 − 退职所得扣除)× 1/2 为应税对象
退职所得扣除工龄20年以下为40万日元×年数,超过20年为800万日元+70万日元×超过年数
税负之轻即使工龄30年、退职金2,000万日元,税负也约为40万日元(税率约2%)
与iDeCo的合并同一年领取时扣除可能受限。请调整时机
提交申报书退职时务必向公司提交"关于退职所得领取的申报书"

常见问题

退职金需要确定申报吗?

如果已向工作单位提交"关于退职所得领取的申报书",公司会正确代扣代缴,因此原则上无需申报。不提交则会被一律代扣20.42%,需要通过确定申报进行结算(多为退税)。

工龄有零头时怎么办?

不满1年的零头向上取整为1年计算。例如工龄30年1个月按31年计算退职所得扣除。

iDeCo与退职金怎样领取更有利?

由于退职所得扣除会被合并计算,领取的顺序和间隔很重要。先领iDeCo时,2026年1月以后间隔10年即可另计额度使用扣除(10年规则)。先领退职金时,其前一年及以前19年内的iDeCo为调整对象。

工龄5年以下会不利吗?

董事等以外者,退职所得扣除后超过300万日元的部分不能使用1/2课税;董事等(特定董事)则完全不能使用1/2课税。短期间的退职金税负可能较重。

参考链接(出处)

本文根据以下日本国税厅公布的资料撰写(中立、一次信息)。扣除和特例会被修订,请在领取前确认最新内容。

※本文为一般性信息提供,并非税务建议。领取方式与时机的判断,请向税务署、税理士、运营管理机构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