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本父母去世后的金钱与手续|3・4・10个月期限路线图

本文是日语原文的中文译文。制度和金额可能发生变化,请以日语版及官方一次信息为准。涉及个人具体情况时,请咨询税务署或注册税理士等专业人士。

父母去世之后,还来不及悲伤,各种手续就会接踵而至。而且其中混杂着过了期限就无法挽回的事项(放弃继承:3个月)有罚则的事项(准确定申告即代亡人报税:4个月;继承税:10个月;继承登记:3年),以及不申请就拿不到的钱(丧葬费、未支付养老金、高额疗养费的未申请部分)。本文把这些事项按期限顺序重新整理成一张路线图,是一篇专注于金钱与税务的导览,各项详情均链接到本站的专题文章。

全景图:按期限顺序的待办事项一览

期限要做的事对金钱的意义
7日以内提交死亡届(多数由殡仪公司代办)是取得火葬许可的前提。多备几份死亡诊断书复印件,之后的手续会轻松很多
14日以内停止养老金发放(国民年金14日内、厚生年金10日内),办理健康保险・介护保险的资格丧失申报,变更户主忘记停发养老金,之后需要退还,手续会加倍麻烦
尽快申请丧葬费・埋葬料,申请未支付养老金,申请遗属年金,申请人寿保险金这些全部都是"不申请就拿不到"的钱(下文详述)
3个月以内决定是否放弃继承・限定承认(向家庭裁判所申请)如果债务较多就应放弃。这是唯一一个过期后原则上无法重来的截止日
4个月以内准确定申告(申报死者当年的所得)不少情况下可以退税。详见准确定申告解说
10个月以内继承税的申报与缴纳(遗产超过基础扣除3,000万日元+600万日元×法定继承人人数时)配偶税额减轻・小规模宅地特例不申报就无法使用。详见继承税的基础扣除与节税对策
2年时效丧葬费・埋葬料,高额疗养费・高额介护服务费的未申请部分可领取金钱的时效。一旦发现就尽快申请
3年以内继承登记(自2024年4月起义务化,无正当理由搁置将处10万日元以下罚款)老家房产的过户。详见继承登记的义务化
5年时效未支付养老金・遗属年金的申请养老金类漏领的最后期限

首先,不要漏掉"可以领到的钱"

忙于各种手续时,本来只要申请就能领到的钱,往往会被搁置。请把主要项目连同金额一起记住。

可领取的钱金额大致标准申请窗口・时效
丧葬费(国民健康保险・后期高龄者医疗)3〜7万日元(因自治体而异。东京23区为7万日元)市区町村・2年
埋葬料(健康保险)5万日元协会健保・健保组合・2年
未支付养老金到去世当月为止尚未领取的养老金年金事务所・5年
高额疗养费・高额介护服务费的未申请部分长期住院或接受介护的人,有时可达数万至数十万日元继承人可申请・2年。制度详见高额疗养费高额介护服务费
遗属年金取决于遗属的年龄和家庭构成年金事务所・5年
人寿保险金依合同而定。每名法定继承人500万日元以内免征继承税保险公司(一般时效为3年)
死亡退职金依工作单位的规定而定。同样每名法定继承人500万日元以内免税工作单位

请找一找已故父母的"高额疗养费通知书"。在长期住院之后去世的情况下,最后几个月的高额疗养费・高额介护服务费常常处于未申请状态。继承人可以代为申请,时效为2年。来自市区町村或死者所加入的医疗保险的通知文件是重要线索。

三个截止日:3个月・4个月・10个月

3个月:放弃继承(唯一无法重来的决定)

如果怀疑存在借款或担保债务,须在知道继承之日起3个月以内向家庭裁判所申请放弃继承。只有这个期限,一旦错过原则上没有救济。一旦动用遗产就可能无法再放弃继承,因此在做出决定之前,绝对不要动用存款。如果债务调查来不及完成,也可以向家庭裁判所申请延长期限。

4个月:准确定申告

由继承人代替死者,申报当年1月1日至去世之日的所得。像靠养老金生活、已被源泉扣缴的情况等,能够退税的情形并不少见。具体步骤见准确定申告的文章

10个月:继承税的申报

遗产超过基础扣除(3,000万日元+600万日元×法定继承人人数)时需要申报。即使利用配偶税额减轻或小规模宅地等特例后税额为零,这些特例也必须申报后才能使用。名义上是父母、实质上是子女的钱,或名义上是子女、实质上是父母的钱——"名义存款"是被计入继承财产的典型争议点,请一并阅读名义存款与私房钱存款确认。

账户冻结与"临时支付制度":金融机构一旦获知死亡信息就会冻结账户,但即使在遗产分割之前,也有一项临时支付制度,允许在"存款余额×三分之一×本人的法定继承份额"(每家金融机构上限150万日元)的范围内,无需其他继承人同意即可单独取款,可用于丧葬费用和当前的生活费。另外,丧葬费用在计算继承税时可作为债务扣除,请务必保管好收据。

老家房产与3年规则:继承登记和出售时的税金

  • 继承登记须在3年以内完成,属法定义务(2024年4月义务化,无正当理由搁置将处10万日元以下罚款)。遗产分割谈不拢时,还有一条名为"继承人申告登记"的简易备用途径。详见继承登记的义务化
  • 出售老家时可利用"空置房屋3,000万日元特别扣除":符合一定条件的继承空置房屋,其出售收益可扣除3,000万日元。因存在抗震・拆除等条件和期限,开始考虑出售时请先确认空置房屋的3,000万日元特别扣除
  • 黄金・贵金属也是继承财产:变现时的税金和取得成本的承继,见黄金出售收益与继承的税金

今天要做的事(包括事先的准备)

今天要做的事

  1. 【正在面对的人】保存本文的路线图表格,把"3个月(放弃继承)・4个月(准确定申告)・10个月(继承税)"这三个日期记入日历
  2. 【正在面对的人】把"可领取的钱"表格从上到下作为申请进度核对清单使用(尤其是高额疗养费的未申请部分)
  3. 【提前准备的人】和父母一起制作其账户・保险・养老金・不动产的清单,并共享保管地点(账户被冻结后的手续会轻松得多)

常见问题

Q. 所有人都需要申报继承税吗?

A. 不是。遗产总额在基础扣除(3,000万日元+600万日元×法定继承人人数)以内的,无需申报。但如果要利用配偶税额减轻或小规模宅地等特例把税额降为零,则申报本身是必须的。

Q. 父母的账户被冻结,付不了丧葬费用。

A. 利用临时支付制度,即使在遗产分割之前,也可以在"余额×三分之一×法定继承份额"(每家金融机构上限150万日元)以内单独取款。需要户籍等文件,请向金融机构确认。另外,如果正在考虑放弃继承,把取出的钱用于自己可能导致无法放弃,须格外注意。

Q. 丧葬费和未支付养老金可以申请到什么时候?

A. 丧葬费・埋葬料以及高额疗养费等的未申请部分为2年,未支付养老金・遗属年金为5年,这是时效的大致标准。即使过了几个月也不要放弃,请先向窗口确认。

Q. 手续太多忙不过来。优先顺序是什么?

A. 顺序为:①14日以内的政府手续(停发养老金・保险)②3个月内判断是否放弃继承(调查债务)③4个月内的准确定申告④10个月内的继承税。可领取的钱的申请时效有2〜5年,因此可以先处理有截止日的手续。

参考链接(出处)

※ 本文为一般性信息。各期限的起算日和特例的适用条件因个人情况而异。放弃继承・继承税・登记的实务,请向家庭裁判所・税理士・司法书士等专业人士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