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打嗝也要交税——丹麦将从2030年起,对家畜的温室气体排放按每吨CO2当量300克朗(约7,200日元)征税。这是世界上第一个给“农业排放本身”标价的税,俗称“牛打嗝税”。而就在同一个2024年11月,地球另一端的新西兰通过了将农业移出排放交易体系的法律。18日丹麦达成征税实施协议,21日新西兰完成撤回课税的立法——同一周里,出现了完全相反的结论。本文依据一次信息,梳理这项世界首创税制的机制、先行一步却功亏一篑的新西兰始末,以及与只对化石燃料征收碳税的日本之间的差异。
机制:对打嗝和粪尿的CO2当量征税
正式名称是对家畜来源温室气体的CO2e课税(CO2e=把甲烷等换算成CO2后的数量)。丹麦政府与朝野各党达成一致的设计如下。
| 项目 | 内容 |
|---|---|
| 课税对象 | 家畜的肠道发酵(打嗝产生的甲烷)和粪尿管理所排放的温室气体(依据国家排放清单计算) |
| 税率(名义) | 2030年:每吨CO2e 300克朗(约7,200日元)→ 2035年:750克朗(约1万8,000日元),分阶段提高 |
| 基础扣除 | 按家畜种类扣除平均排放量的60%。实际税率为2030年120克朗(约2,900日元)→ 2035年300克朗(约7,200日元) |
| 税收用途 | 2030〜31年度的税收全额返还用于支持农业转型(气候技术投资、生产转型的补助,重点面向负担较重的牛、猪养殖户) |
| 复审 | 2032年重新审视税率与扣除(评估技术进展、国际竞争力与减排情况。税率以2022年价格为基准与物价联动) |
关键在于“60%的基础扣除”。由于平均排放量的六成不征税,实际负担从名义税率的四成起步。而且扣除的不是“该农户排放量的60%”,而是按“各类家畜平均排放量的60%”依头数计算的定额予以扣除。养殖方式排放低于平均就能多留收入,高于平均则负担加重——让减排努力直接变成收益的激励得以保留。
一头牛要交多少? 根据丹麦智库CONCITO的测算,平均一头奶牛年排放5.6吨CO2e。按实际税率计算,2030年每头每年672克朗(约1万6,000日元),2035年为1,680克朗(约4万日元)。
- 除家畜外,还配套引入了对农田撒石灰的课税(每吨750克朗,2027年起分阶段实施)以及削减化肥的补贴(2028年起)
- 该共识由2024年6月的三方协商(详见后文)与同年11月18日跨越朝野的政治协议(实施协议)确定。相关立法正分阶段推进,课税预定于2030年开始(部分措施以获得欧盟国家补助规则的批准为前提。最新情况请查阅该国政府的官方信息)
为何诞生:国土六成是农田的“畜牧大国”
丹麦人口约600万,生猪存栏量却达1,000万头级别,是畜牧与乳制品的出口大国,农田占国土面积约六成,位居世界前列。该国在气候法中提出“2030年温室气体较1990年削减70%”的高目标,但随着能源部门脱碳推进,有报道指出照此下去2030年农业将占到国内排放的近一半。加上欧盟的减排义务(含农业在内的分领域减排分摊),“不动农业就实现70%削减”在算术上已经说不通。
没有演变成“农民对环保”的谈判形式。丹麦并非由政府单方面决定这项税,而是通过农业团体(丹麦农业与食品委员会)、自然保护团体、工会、产业界、地方政府同坐一张桌子的“绿色三方协商(Grøn trepart)”,历时数月达成共识。作为课税的交换,国家准备了约430亿克朗(约1万亿日元)规模的“绿色土地基金”,支持收购农地、植树25万公顷、恢复湿地14万公顷以及低排放技术投资。诺和诺德基金会也出资100亿克朗(约2,400亿日元)。
- 整体协议预计2030年实现180万〜260万吨CO2e的减排(课税、石灰、植树、湿地化等合计)
- 为推进实施甚至新设了专门的部门(绿色三方协商部),可见其国家级项目的分量,主管大臣形容这将带来“自1864年湿地围垦以来最大的景观变化”
- 主要团体虽已参与共识,但农户之间对负担增加和国际竞争力仍存担忧,因此并非“达成协议就结束”,而是设计为持续检验到2032年的复审为止
先行却夭折的新西兰:从提案到撤回
其实最早挑战“世界首个农业排放课税”的是新西兰。该国约有一半排放来自农业,在全球也十分少见。2019年政府与农业团体共同启动了“He Waka Eke Noa”计划,2022年10月发布了“自2025年起按各农场排放量征收摊款”的世界首个方案。但形势从此发生了变化。
- 2022年:农民强烈反对。各地爆发用拖拉机堵塞干线公路的抗议行动,“削减饲养头数、生产外流(排放最终只是转移到他国)”的担忧不断扩散
- 2023年:政权更替。在大选中,以“把农业移出排放交易体系(ETS)”为竞选承诺的阵营获胜
- 2024年6月11日:宣布撤回。新政府表示将解散He Waka Eke Noa,并把农业排除在ETS对象之外,理由是“新西兰的农民是全世界碳效率最高的粮食生产者”
- 2024年11月21日:法律通过。将农业移出ETS的修正法获得通过。取而代之的是与行业团体合作组建新的协商机构,4年内投入4亿新西兰元(约350亿日元)推动减排技术的实用化(另有5,050万新西兰元用于抑制甲烷的疫苗、低排放牛的育种与抑制剂研究)
丹麦的实施协议(11月18日)与新西兰的撤回立法(11月21日)仅相差3天。两国的分岔点在于“如何让农民参与其中”和“课税还是技术支持”的设计差异,并不能简单地说哪一方正确、哪一方错误。丹麦也把税收返还用于技术投资,新西兰同样保留了减排目标本身。手段不同,方向却同样是“削减畜牧业排放”。
世界动向:已实施的目前只有丹麦
截至2026年8月,决定对农业排放本身课税的国家只有丹麦。不过各地的讨论仍在继续。
- 欧盟:排放交易体系(EU-ETS)以发电、工业、航空等为对象,不包括农业的生物源排放。面向下一阶段气候目标(2040年),农业排放的处理成为争论点之一,既有建议应研究定价(课税、交易)的声音,也有担忧粮食安全与农民负担的意见
- 爱尔兰:畜牧业发达,排放的37.9%来自农业(2024年、该国环境保护局)。法律规定了“农业部门到2030年较2018年削减25%”的上限,但手段以技术与耕作改良为主而非课税,环境保护局指出按现有措施难以达成目标
- 新西兰:如前所述已撤回课税,转向技术开发路线。生物甲烷的减排目标(2030年减少10%)本身仍保留在法律中
顺带一提,说到“对食物课税”,丹麦也是2011年引入饱和脂肪“肥胖税”、因跨境采购等原因仅15个月就废止的国家(详细经过请见世界健康税的成功与失败)。这次的打嗝税之所以采用“对农户课税+扣除+支持返还”这种复杂设计,而不是“加价到零售价格上”,据说也源自那次失败的教训。
与日本的比较:日本的碳税“只针对化石燃料”
日本也有针对碳的课税,但对象完全不同。
| 丹麦(打嗝税) | 日本 | |
|---|---|---|
| 制度 | 对家畜排放的CO2e课税(2030年〜) | 全球变暖对策税(2012年〜)+GX相关新制度 |
| 课税对象 | 家畜打嗝、粪尿产生的温室气体 | 仅限石油、天然气、煤炭等化石燃料 |
| 税率(每吨CO2) | 名义300→750克朗(约7,200日元→1万8,000日元)、实际120→300克朗 | 289日元(全球变暖对策税) |
| 今后的扩充 | 2032年重新审视税率与扣除 | 2026年度起排放交易(GX-ETS)对大排放企业全面启动,2028年度起征收化石燃料摊款(面向进口商等) |
| 农业排放(甲烷等) | 课税对象 | 不在对象范围(不通过课税,而以技术开发与补贴来减排) |
- 日本的全球变暖对策税为每吨CO2 289日元,家庭负担预计平均每月100日元左右(环境省)。与丹麦一般性的碳课税或此次的农业课税相比水平较低,但由于课税对象与税的目的不同,无法简单比较优劣
- 2028年度开始的化石燃料摊款,对象同样是化石燃料的进口商等,农业的生物源排放(打嗝的甲烷、稻田的甲烷)在任何制度下都不被课税
- 日本温室气体排放中,农林水产领域约占4%,构成以能源起源CO2为主(与近一半排放来自农业的新西兰情况不同)。在这4%中,稻田与家畜的甲烷是主要来源,农林水产省在“绿色食品体系战略”中提出到2050年实现零排放,正沿着开发减少甲烷的饲料与品种等“不靠课税靠技术”的路线推进。方向上可以说更接近新西兰模式
与日本人相关的情形:牛肉和乳制品会怎样?
“对牛课税,牛肉和牛奶会不会涨价”是大家最关心的问题。丹麦国内的说明中,影响估算如下。
- 对肉馅零售价格的影响在2030年时点约为每公斤2克朗(约50日元)——折扣店的肉馅每公斤约70克朗(约1,700日元),相当于不到3%的加价(据报道为该国经济大臣的说明)
- 就肉类与乳制品整体而言,有报道称估算为平均2%左右的价格上涨。由于基础扣除把实际负担压到四成,税收又返还用于支持生产转型,因此向零售价格的转嫁被认为有限
- 丹麦是猪肉与乳制品的出口大国,日本超市也摆着丹麦产的猪肉、奶酪和黄油。2030年以后进口价格可能略有上浮,但汇率与饲料价格的波动影响要大得多,这才是现实
- 截至2026年8月,日本没有引入“牛打嗝税”的计划。在左右日本食品价格的税制讨论中,关于食品消费税的讨论对家庭开支的影响反而更为直接
有一点需要注意:把这项税解读为“因为农民有错所以课税”并不准确。丹麦的设计是课税与约1万亿日元规模的基金配套,支持转型的农户,属于“胡萝卜加大棒”的组合。如何兼顾粮食生产与气候对策,对依赖进口食品的日本餐桌来说同样并非事不关己。
参考链接(出处)
※ 数字基于2026年8月时点的公开资料与报道。丹麦克朗的日元换算按1克朗=24日元、新西兰元按1新西兰元=88日元概算。丹麦的课税预定2030年开始,具体内容可能随实施立法的进展而变化。本文为制度介绍的信息提供,不主张任何特定政策的是非。个别税务判断请咨询税务署或税理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