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班费的正确算法|加成率25%·35%·50%速查表与到手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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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为日文原文的译文。以日文版为准,金额依据日本税法。

加班费由"每小时工资 × 加成率 × 小时数"决定,但金额会因每小时工资里算进哪些项目,以及加成率是25%、35%还是50%而改变。月工资30万日元(年规定工作时间1,920小时)折算时薪为1,875日元,法定时间外的1小时是2,344日元,深夜是2,813日元,法定休息日是2,531日元。而且加班费1万日元并不会原封不动打进账户——扣掉所得税、住民税、雇用保险费后,到手约7,900日元(税率10%的人)。如果是4〜6月的加班,还会推高下一年度的社会保险费。本文依据厚生劳动省和劳动局的资料,梳理劳动基准法第37条的加成率、可以排除的7项津贴、固定加班费的条件,以及管理职也要支付深夜加成这件事。

结论:月工资30万日元的人加班1小时是2,344日元。加成率速查表

工作方式加成率(法定最低)倍率月工资30万日元·折算时薪1,875日元时
超过规定工作时间但在1天8小时以内(法定时间内加班)无1.001,875日元
法定时间外(超过1天8小时·每周40小时)25%以上1.252,344日元
法定时间外超过每月60小时的部分50%以上1.502,813日元
深夜(22点〜5点)的时间外劳动25%+25%=50%以上1.502,813日元
超过60小时且在深夜50%+25%=75%以上1.753,281日元
法定休息日(每周1天的休息日)劳动35%以上1.352,531日元
法定休息日的深夜劳动35%+25%=60%以上1.603,000日元

厚生劳动省规定,时间外劳动必须支付2成5以上、每月超过60小时的部分5成以上、深夜2成5以上、法定休息日3成5以上的加成工资[厚生劳动省]。每月超过60小时的5成,自2023年4月起也适用于中小企业[厚生劳动省 宣传册]。兼职、打工、合同员工、派遣员工同样适用这些加成率。

法定休息日不会再叠加时间外加成

法定休息日没有"法定工作时间"的概念,因此在休息日工作10小时也只到35%,超过8小时的部分不会再加上25%。只有与深夜重叠时才达到60%。反过来,公司自行规定的休息日(每周双休中的一天等)的劳动不算"休息日劳动",而是按普通的时间外处理,超过每周40小时就是25%,也计入每月60小时的累计。

每小时工资的算法:月工资 ÷ 月平均规定工作时间。除7项以外的津贴全部算进去

月工资30万日元(基本工资25万日元+职务津贴3万日元+一律发放的住房津贴2万日元)、年规定工作时间1,920小时的情况

月平均规定工作时间 = 1,920小时 ÷ 12 = 160小时

每小时工资 = 30万日元 ÷ 160小时 = 1,875日元(通勤津贴1万日元排除在外)

法定时间外1小时 = 1,875日元 × 1.25 = 2,344日元(50钱以上进位)

每月加班20小时即 2,344日元 × 20 = 4万6,880日元。若含深夜4小时,则 2,344日元 × 16 + 2,813日元 × 4 = 4万8,756日元

月薪制的原则是"用当月所定的工资除以该月的规定工作时间数",各月规定工作时间不同的公司则用"一年中1个月平均规定工作时间数"来除[大阪劳动局]。年规定工作时间可以从就业规则的年度日历中查到。如果规定1天7小时45分,一年大约在1,900小时前后。

可以从计算基础中排除的津贴只有以下7项,厚生劳动省明确写道这是"限定性列举,而非举例"[厚生劳动省 确认劳动条件]。

可以排除的7项(按实质而非名称判断)

  • 家族津贴(按扶养人数发放的)
  • 通勤津贴
  • 分居津贴
  • 子女教育津贴
  • 住房津贴(按房租或住房贷款额发放的)
  • 临时支付的工资(结婚津贴等)
  • 按超过1个月的期间支付的工资(奖金等)

必须算进基础的项目

  • 基本工资·职务津贴·资格津贴·岗位津贴
  • 全员一律的"住房津贴""家族津贴"(与住房费用或扶养人数无关的定额不能排除)
  • 全勤津贴·营业津贴·地区津贴
  • 把基本工资拆成"基本工资+岗位津贴"再把岗位津贴排除的操作不可(大阪劳动局的回答是"不可以")

加班费1万日元到手约7,900日元。4〜6月的加班还会推高保险费

加班费要缴所得税、住民税和雇用保险费。健康保险费和厚生年金保险费按"标准报酬月额"的等级决定,所以不会在加班的当月直接增加,但4〜6月支付的加班费会反映到9月起的等级上。

所得税率区分(应税所得)被扣除的项目加班费1万日元的到手额
5%(应税所得195万日元以下·年收入大约350万日元以内)所得税5.1%+住民税10%+雇用保险0.5%约8,440日元
10%(应税所得330万日元以下·年收入大约550万日元以内)所得税10.2%+住民税10%+雇用保险0.5%约7,930日元
20%(应税所得695万日元以下·年收入大约1,000万日元以内)所得税20.4%+住民税10%+雇用保险0.5%约6,910日元

※所得税含复兴特别所得税。每月的代扣按源泉征收税额表进行,所以各月的金额并不完全如此,最终在年末调整时落到全年的税率上。

如果4〜6月每月有5万日元的加班费,月工资30万日元的人其标准报酬月额会从30万日元升到36万日元,到次年8月为止每月多缴8,514日元、一年约10万日元的保险费。相当于15万日元的加班费要在下一年度对应10万日元的保险费,仅在这段期间,从到手额来看加班的实际所得会大幅减少(4〜6月的加班会让社会保险费上涨1年)。不过缴纳的保险费会反映到将来的年金和伤病津贴上,在税金计算中也可作为社会保险费扣除。

固定加班费(视同加班):超出部分必须另行支付

"含每月30小时的固定加班费5万日元"这样的工资是合法的,但必须满足以下条件[厚生劳动省][厚生劳动省 招聘信息的明示]。

  1. 基本工资与固定加班费必须能够区分。招聘票、雇用合同书、就业规则中写明"不含固定加班费的基本工资额""相当于多少小时、金额多少"。
  2. 超过固定时间的部分必须另行支付。合同为30小时,实际工作40小时,那么10小时的加成工资要另外支付。这是最高法院(医疗法人康心会案·2017年7月7日)确认的原则。
  3. 固定加班费的金额不得低于法定计算结果。基本工资25万日元·160小时的话,30小时相当于25万日元÷160×1.25×30=5万8,594日元,这是最低线,5万日元在这一点上就已经不足。

"因为是年薪制所以没有加班费"也是错误的。大阪劳动局的说明是:只有在合同中明确年薪包含加成工资、该部分可以区分、并且达到法定金额以上时,才不违法。对于固定加班费小时数很长的招聘信息,还请确认用基本工资除出来的时薪是否低于最低工资。

管理职没有加班费?深夜加成和年休对"管理监督者"同样适用

劳动基准法第41条的"管理监督者"不适用工作时间、休息、休息日的规定,时间外·休息日的加成工资也不发放。但厚生劳动省明确写道,年度带薪休假、育儿护理休假、深夜加成工资的规定不属于适用除外[厚生劳动省]。即使升任课长后加班费消失,22点以后的工作仍然需要支付25%的深夜加成。

而且"管理监督者"并非按头衔、而是按实际情况判断,必须同时具备以下3点才成立:①参与经营决策并拥有劳务管理的指挥监督权限,②上下班时间有裁量权,③在工资待遇上与其地位相称。判例中,店长(日本麦当劳案·2008年)、营业课长(育英舍案·2002年)、年薪1,250万日元的管理人员(2011年)都曾被否定过。

重新核算加班费时要准备的三样东西

①就业规则中的年规定工作时间,②雇用合同书中津贴的明细(哪些是一律发放的),③考勤卡或出勤记录的副本。有了这3样,就能用上面的公式验算自己的加班费。工资请求权的时效为3年,如有未付部分,可以向劳动基准监督署咨询或通过劳动审判追溯请求。

加班增加的部分在税金上如何结算,请看工资明细的看法;奖金的处理请看奖金的到手额。

常见问题

加班时间的零头会被舍去吗?

每天的工作时间要按1分钟为单位计算,不允许舍去不足15分钟的部分。只有当1个月的合计出现不足1小时的零头时,才允许不足30分钟舍去、30分钟以上进位。

调休和补休会让加班费不同吗?

事先调换休息日的调休不算休息日劳动,不需要35%的加成。事后给假的补休仍属休息日劳动,因此需要35%。即使是调休,如果该周的工作时间超过40小时,超出部分仍要加25%。

总结

  • 加班费=每小时工资×加成比例×小时数。月薪30万日元、换算时薪1,875日元的情况下,法定加班1小时为2,344日元。
  • 加成比例为:加班25%、每月超过60小时部分50%、深夜25%、法定休息日35%。兼职和派遣员工也适用相同比例。
  • 可从计算基础中排除的津贴仅限家庭津贴、通勤津贴、住房津贴等7种。所有员工统一发放的津贴不能排除在外。
  • 加班费1万日元,对于税率10%的人实际到手约为7,930日元。4-6月的加班还会推高次年度的社会保险费。
  • 固定加班费制度下,超出部分必须另行追加支付。即使是管理监督人员,深夜加成和带薪休假也同样适用。

参考链接(出处)

本文依据以下资料编写。公司的就业规则或劳动协约有可能规定了比这更有利的比率。

※本文为一般性信息提供。到手额的试算是各税率区分的大致标准,实际的代扣金额由源泉征收税额表和年末调整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