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假育儿假期间的年末调整与配偶扣除|给付金不计入所得

近期 97 人访问

本文为日文原文的译文。以日文版为准,金额依据日本税法。

进入产假、育儿假那一年的年末调整,面向公司人事的解说很多,但能让当事人判断"自己会怎样"的信息却很少。要点有三个:育儿休业给付金和生育津贴免税,不计入所得;如果当年工资较少,可以计入配偶一方年末调整的配偶扣除;以及自己的年末调整在休假期间仍由公司办理,休假前工资中代扣的所得税会退还。本文依据国税厅和日本年金机构的资料,按年收入整理可以使用哪些扣除、能退多少钱。

结论:给付金不计入所得。工资136万日元以下即可享受配偶扣除

本人当年的工资收入(休假前+复职后)配偶一方可用的扣除扣除额
136万日元以下配偶扣除38万日元
超过136万日元~169万日元以下配偶特别扣除(全额)38万日元
超过169万日元~207万日元以下配偶特别扣除(逐级递减)36万~3万日元
超过207万日元无0日元

※适用于配偶(接受扣除的一方)合计所得在900万日元以下的情形。育儿休业给付金、生育津贴、生育育儿一次性补助金均为免税,因此不计入上表的工资收入。出处:国税厅 No.1191・No.1195[国税厅 No.1195]

例如月薪25万日元、4月进入产假的人,1~3月的工资75万日元就是当年的工资收入。休假期间领取的生育津贴和育儿休业给付金无论多少都不计入所得,因此可以成为配偶扣除的对象。

为什么给付金不计入所得

国税厅说明:育儿休业给付金属于雇用保险法规定的失业等给付,依据该法第12条不征税;生育津贴依据健康保险法第62条不征税,两者都不计入判定配偶扣除所用的合计所得金额[国税厅 No.1191 Q&A]。生育育儿一次性补助金(50万日元)同样免税。

领取的款项课税配偶扣除的判定
生育津贴(健康保险)免税不计入
生育育儿一次性补助金(50万日元)免税不计入
育儿休业给付金・产后休业支援给付金(雇用保险)免税不计入
育儿缩短工时就业给付金(雇用保险)免税不计入
公司自行支付的"育儿假津贴""产假期间工资"课税(工资)计入
儿童津贴免税不计入

需要注意的是倒数第二项。公司额外支付的津贴属于工资,要课税,视金额可能被排除在配偶扣除之外。给付金的金额和领取方式请参阅生育育儿可领取的补助汇总。

自己的年末调整:休假期间也由公司办理,税金会退回

产假、育儿假期间仍在公司在籍,因此年末调整由用人单位办理。即使12月没有工作也是对象。休假前的工资是按"全年持续同样工资"的前提代扣所得税的,因此年收入减少的年份通常会多缴而产生退税。

月薪25万日元、从4月开始产假・育儿假的情形(无抚养亲属)

1~3月的工资:75万日元。代扣的所得税约每月5,000日元 × 3个月 = 约1万5,000日元
年末调整重新计算后:工资所得扣除74万日元和基础扣除104万日元使应税所得为零 → 全年税额 0日元
退税:约1万5,000日元(随12月工资或次年1月的汇款退回)

为年末调整向公司提交的材料与平时相同。"抚养扣除等申报书"提交自己的一份(若将子女作为自己的抚养亲属则填写在此处),"基础扣除申报书 兼 配偶扣除等申报书"填写自己的所得。人寿保险料扣除和地震保险料扣除的证明书也别忘了提交。即使没有工资,扣除仍然可以使用。材料的整体情况请参阅面向公司职员的年末调整指南。

公司不办理年末调整时

年中离职,或用人单位省略了休假者的年末调整时,次年自行办理确定申告(退税申报)。只要有工资的源泉征收票,在网上申报页面约10分钟即可完成,自次年1月起5年内随时可以提交。

社会保险费免除。年末调整的扣除额归零,但养老金不会减少

产前产后休业和育儿休业(至孩子满3岁)期间,健康保险费和厚生年金保险费的本人负担、公司负担均予免除[日本年金机构]。免除的月份视为已缴纳保险费的期间,因此将来的养老金额不会减少。

  • 年末调整的"社会保险料扣除"是实际从工资中扣缴的保险费合计。休假期间没有扣缴,所以该期间的扣除为零。这并不意味着因为没有扣除而税金增加,只是没有缴纳而已。
  • 自2022年10月起,即使月末不在休假中,只要在同一个月内取得14天以上的育儿假,该月的保险费即予免除。奖金的保险费仅在休假超过1个月时才免除。
  • 复职后3个月的工资下降时,申报"养育期间标准报酬月额的特例",保险费按下降后的工资计算,而养老金额按原来的工资计算。这是经由公司提交给年金事务所的材料,复职时请向人事确认。

免除的详情请参阅生育育儿可领取的补助汇总,孩子放在哪一方的抚养之下请参阅孩子应由哪一方抚养。

配偶一方的年末调整:在申报书上填写妻子(丈夫)的所得预估额

配偶扣除、配偶特别扣除是在接受扣除一方(丈夫)的年末调整中,于"基础扣除申报书 兼 配偶扣除等申报书 兼 所得金额调整扣除申报书"上填写妻子的所得预估额来享受的。要填写的是从工资收入中减去工资所得扣除后的"所得",而不是收入本身。

育儿假当年妻子的收入与丈夫可享受的扣除
配偶扣除 38万日元 配偶特别扣除38万日元 配偶特别扣除36万→3万日元 无扣除 0136万日元169万日元207万日元 例:4月起产假(月薪25万日元)=工资75万日元 横轴为"当年的工资收入"。育儿休业给付金、生育津贴、一次性补助金不计入
出处:根据国税厅 No.1191・No.1195(令和8年分)编制。适用于接受扣除一方所得900万日元以下的情形

丈夫年收入600万日元(所得税率20%),妻子成为配偶扣除对象的情形

所得税:38万日元 × 20% = 减税7万6,000日元
住民税(次年度):33万日元 × 10% = 减税3万3,000日元
合计约11万日元。妻子年收入在169万日元以下时,配偶特别扣除的金额也相同。

没赶上丈夫的年末调整,或者妻子的所得预估额填错时,丈夫在次年办理确定申告即可更正。配偶扣除的条件请参阅配偶扣除指南。

次年的住民税按"上一年的工资"计算

住民税针对上一年的所得,自次年6月起课税。如果在进入产假的前一年全职工作,基于该工资的住民税账单会在育儿假期间的次年6月送达。因为无法从工资中代扣,所以要么公司在休假期间先行垫付之后再结算,要么改为普通征收(缴款单)。事先向公司确认,就不会因为收到一笔金额较大的缴款单而吃惊。

反过来说,因育儿假而工资较少的那一年,其次年的住民税几乎为零。这一年接近"住民税非课税",有可能影响保育费的档次和各种补助的判定。住民税的年度错位请参阅住民税的机制与计算。

总结

  • 育儿休业给付金、生育津贴、生育一次性补贴均免税,不计入配偶扣除的判定收入。
  • 该年工资收入在136万日元以下可获配偶扣除38万日元,在169万日元以下可获配偶特别扣除38万日元。
  • 即使在休假期间,公司仍会进行年末调整,通常休假前扣缴的所得税会退还。
  • 产假、育儿假期间免缴健康保险费和厚生年金保险费,且不会减少将来的养老金金额。
  • 次年6月起将征收基于前一年工资计算的居民税。由于无法代扣,请向公司确认缴纳方式。

参考链接(出处)

本文根据以下资料编写。扣除金额依据令和8年分的税制。

※本文为一般性信息提供,并非税务建议。计算示例为概算,会因抚养亲属和各项扣除的有无而变化。具体判断请向用人单位、税务署或税理士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