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勤津贴免税额度2026年4月扩大|65公里以上与停车费5,000日元,实收工资增加多少

本文为日文原文的译文。以日文版为准,金额依据日本税法。

从公司领取的通勤津贴,在一定金额以内不征收所得税,这个上限叫作"非课税限度额"。开私家车或骑自行车通勤的人,其限度额自2026年(令和8年)4月1日以后支付的通勤津贴起发生了变化。变化只有两点:单程65公里以上新设了4个档次,最高达到每月6万6,400日元;以及停车费可在限度额之外加算,最多每月5,000日元免税。单程不足55公里的人维持原样,实收工资不变。本文依据日本国税厅的Q&A,梳理谁的实收工资会增加、增加多少,以及工资明细上应该看哪里。

结论:改变的只有"65公里以上"和"停车费"

单程通勤距离修改前(至2026年3月支付分)修改后(2026年4月支付分起)变化
不足2公里全额课税全额课税—
2公里以上、不足10公里4,200日元4,200日元维持原样
10公里以上、不足15公里7,300日元7,300日元维持原样
15公里以上、不足25公里13,500日元13,500日元维持原样
25公里以上、不足35公里19,700日元19,700日元维持原样
35公里以上、不足45公里25,900日元25,900日元维持原样
45公里以上、不足55公里32,300日元32,300日元维持原样
55公里以上、不足65公里38,700日元38,700日元维持原样
65公里以上、不足75公里38,700日元45,700日元+7,000日元
75公里以上、不足85公里38,700日元52,700日元+14,000日元
85公里以上、不足95公里38,700日元59,600日元+20,900日元
95公里以上38,700日元66,400日元+27,700日元
停车场等费用(新设)无加算上述金额+实际费用(上限5,000日元)最多+5,000日元

出处:日本国税厅《关于通勤津贴非课税限度额修改的Q&A》(令和8年4月)[国税厅 Q&A]、税务解答 No.2585[国税厅 No.2585]。乘电车、巴士通勤的非课税限度额(每月15万日元)没有变化。

修改前"55公里以上"是一个档次,无论多远上限都是38,700日元。修改后从65公里起每10公里分成4档,单程95公里以上最高可免税66,400日元。

实收工资增加的只有"实际领取超过上限津贴的人"

非课税限度额不是"公司支付的金额",而是"不征税的上限"。如果公司的通勤津贴低于限度额,这次修改不会让实收工资增加1日元。实收工资增加的,是从公司领取的通勤津贴超过限度额、超出部分被征收所得税和住民税的人。

单程70公里开私家车通勤,公司按实际费用支付45,000日元通勤津贴的情形
修改前 免税 38,700日元 课税 6,300 修改后 全额免税 45,000日元(限度额 45,700日元) 支付额 45,000日元 原本课税的每月6,300日元变为免税 → 税率20%的人每年约增加1万5,000日元 按所得税10%+住民税10%计算。6,300日元 × 12个月 × 20% = 15,120日元
出处:根据国税厅Q&A的限度额制作。税率为所得税10%、住民税10%的示例
您的情况修改的影响
单程不足55公里的私家车通勤没有变化(限度额维持原样)
单程65公里以上,且公司的通勤津贴超过38,700日元实收工资增加。超出部分的所得税、住民税消失
单程65公里以上,但公司的通勤津贴在38,700日元以下没有变化。这取决于公司是否提高津贴
公司以通勤津贴的名义支付停车费每月5,000日元以内免税。此前被课税的部分消失
乘电车、巴士通勤没有变化(仍为每月15万日元的上限)

实收工资本身的计算方法,请参考从源泉征收票计算实收工资。

停车费的5,000日元:哪些停车场适用、计算的顺序

这次修改新设的,是把通勤所用停车场的费用相当额加算到距离档次的限度额之上的处理方式。国税厅的Q&A把免税限度额定义为"按通勤距离档次确定的非课税限度额,加上该停车场等每月费用相当额(上限5,000日元)后的金额"[国税厅 Q&A]。

国税厅Q&A的示例:单程50公里,停车费每月8,000日元,公司支付通勤津贴28,000日元+停车费8,000日元=36,000日元

距离档次的限度额(45公里以上、不足55公里):32,300日元
停车场等费用相当额:8,000日元 → 上限5,000日元
非课税限度额:32,300日元 + 5,000日元 = 37,300日元
支付额36,000日元低于37,300日元,因此全额免税

同样条件下公司支付40,300日元时:超过限度额37,300日元,3,000日元被课税

  • 适用对象是"满足一定要件的停车场等",基本上指通勤所使用的停车场。自行车和摩托车的停放处也包括在内(Q&A 2-2)。
  • 公司租下停车场供员工免费使用的情况,本来多数就不作为工资课税,与这项加算无关。加算发挥作用的是公司以津贴形式补贴你自己签约的停车场费用的情形。
  • 加算终究以5,000日元为上限。若每月1万日元的停车费全额领取,超过5,000日元的部分仍要课税。

工资明细和源泉征收票上该看哪里

  1. 工资明细的"通勤津贴"栏和"课税通勤费"栏——有的公司会把免税部分和课税部分分开显示。课税部分变为零,说明修改已经反映。
  2. 公司是否正确登记了单程距离的档次——本应适用65公里以上的新档次,却仍按55公里以上的旧档次处理,津贴就会继续被课税。请向人事重新申报通勤距离。
  3. 自4月支付分起适用——如果公司在4月支付3月份的工资,那么从4月的支付开始适用新的限度额。适用与否按"支付日"判断。
  4. 源泉征收票的"支付金额"不包含免税的通勤津贴——年末的源泉征收票里只有课税部分计入工资。看法请参考源泉征收票的看法。
社会保险费的计算中通勤津贴全额计入

免税的只是所得税和住民税。决定健康保险、厚生年金保险费的标准报酬月额,会把通勤津贴连同免税部分全额计入。津贴增加,保险费也会略有上升,所以"免税"并不等于"没有负担"。106万日元之墙的判定是否包含通勤津贴,请参考106万日元与130万日元之墙。

为什么只有65公里以上的部分提高了

修改的理由是燃料费上涨,以及在地方长距离通勤的人,旧档次38,700日元的上限已经无法覆盖实际费用。单程70公里、每月往返20天,行驶距离为2,800公里。若油耗15公里/升、汽油170日元/升,仅燃料费每月就约3万2,000日元,再加上高速公路费用,超过38,700日元并不罕见。这次修改是按距离向实际费用靠拢,并不是提高短距离通勤者的限度额。电车通勤的15万日元也维持原样。

修改的全貌可参见2026年税制改革汇总。

今天要做的事

  1. 在4月以后的工资明细中确认通勤津贴的课税部分。单程65公里以上却仍被课税的话,请要求人事更新距离档次。
  2. 把自己签约的停车费向公司申报。公司规程中有补贴的话,每月5,000日元以内可以免税领取。
  3. 单程不足55公里的人无需做任何事。限度额没有变化。

常见问题

公司的通勤津贴规程没有变,单程70公里仍然是38,700日元。我是不是吃亏了?

在税务上没有吃亏。非课税限度额是不征税的上限,并不是公司有义务支付的金额。不过,如果实际费用超过38,700日元,这次修改让公司可以免税支付到45,700日元,这可以成为商谈修订规程的依据。

总结

  • 自2026年4月1日起支付的通勤补贴,自驾、自行车通勤的免税限额发生了变化。
  • 单程65公里以上新设4个区间,最高每月6万6,400日元。停车费也可在每月5,000日元以内免税追加。
  • 单程不足55公里以及电车、公交通勤(月15万日元)维持不变,实得收入不受影响。
  • 实得收入增加的仅限此前领取超过限额补贴的人。若公司发放的补贴在38,700日元以下,则没有变化。
  • 若单程65公里以上却仍有应税部分,请向人事部申请更新距离区间。

参考链接(出处)

本文依据以下资料撰写。限度额会因法令修改而变动,请确认最新内容。

※本文为一般性信息提供。公司的通勤津贴规程和停车场的要件请个别确认。判断有疑问时,请咨询工作单位的工资负责人或税务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