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妇支援给付金:流产・死产・中绝也对象,5万日元两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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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为日文原文的译文。以日文版为准,金额依据日本法律。

"中绝费用补贴"这类搜索正在增加,但国家对人工流产手术费本身并无补贴。取而代之应该了解的是孕妇支援给付金(妊婦のための支援給付)。只要医疗机构确认过胎心,即使之后流产、死产或接受人工流产,也能同时领到第1次5万日元和第2次"5万日元×胎儿数"[儿童家庭厅 致经历流产・死产人士(日文)]。

即使还没提交怀孕申报(妊娠届),只要有医生的诊断书也能申请。期限是从确认胎心之日起2年内。没有收入限制,领取的金额免税。

结论:只要确认过胎心,无论妊娠结果如何都能领到10万日元

情形第1次 5万日元第2次 5万日元×人数所需材料
妊娠持续中可领取从预产期前8周起可申报怀孕申报・面谈
在提交怀孕申报前流产或接受人工流产可领取可领取(从流产等发生之日起申报)医疗机构诊断书
在提交怀孕申报后流产、死产或接受人工流产可领取可领取(从流产等发生之日起申报)仅需申报(无需附件)
妊娠12周以后死产(未确认胎心)可领取可领取死产证明书・死产申报
服用口服堕胎药时尚未确认胎心不可领取不可领取—
未就诊、12周内流产(未确认胎心)不可领取不可领取—
宫外孕(异位妊娠)不可领取不可领取—

※根据儿童家庭厅面向地方政府的问答集(令和7年10月10日版)及介绍手册整理[儿童家庭厅 面向地方政府的问答集(日文)]。

该制度中的"妊娠",指的是医疗机构已确认胎心。仅凭市售验孕棒呈阳性并不符合条件。

金额与时间——5万日元×(胎儿数+1),申请期限为2年

孕妇支援给付金是依据《儿童・育儿支援法》设立的国家给付。法律规定金额为"(胎儿数加1)×5万日元"。双胞胎的话合计15万日元[《儿童・育儿支援法》第10条之12(日文)]。

  • 第1次 5万日元:医疗机构确认胎心后,向所在市区町村申请认定。很多地方政府会与怀孕申报同时办理。
  • 第2次 5万日元×人数:从预产期前8周起申报胎儿数。若在此之前已分娩、死产或流产,则从该日起即可申报。
  • 期限:第1次为确认胎心之日起2年内,第2次为预产期前8周之日(流产等情形则为发生当日)起2年内。
  • 无收入限制、无国籍要求。法律唯一的条件是"在日本国内有住所的孕妇",市区町村不能自行附加条件。
  • 免税・禁止扣押。不计入所得税、个人住民税的计算,也不影响抚养认定或保育费的核定[同法第10条之6・第10条之7(日文)]。

自2026年度起,财源将改为由儿童・育儿支援金支付,但金额与手续均无变化[儿童家庭厅 致企业主的介绍 2026年2月(日文)]。

流产・人工流产后的申请步骤——一张诊断书即可两次都领到

即使在提交怀孕申报之前妊娠就已结束,国家也已向地方政府明示"凭医生的诊断书等材料,第1次和第2次均可给付"。步骤共3步。

  1. 向确认胎心的医疗机构索取诊断书。需能看出确认胎心的日期和流产等发生的日期。由市区町村准备的格式、经医生签字的文件也可以。诊断书费用需自行承担(多数医疗机构收费约2,000日元左右)。
  2. 向所在市区町村同时提交认定申请和胎儿数申报。不少地方政府接受邮寄或线上申请,可能无需前往窗口。
  3. 等待汇款。第1次在认定后汇入,第2次在申报后汇入指定账户。

若是在提交怀孕申报之后发生流产、死产或人工流产,只需申报胎儿数即可领取第2次。无需附加材料,原则上按本人申报内容支付。

地方政府针对流产・人工流产的说明申请方式
横滨市明确说明2025年4月1日以后发生流产、死产或人工流产者,第1次、第2次均可领取通过专线电话咨询[横滨市(日文)]
大阪市设有"致经历流产・死产人士"专页。若未提交怀孕申报,需医生证明书或死产证明复印件仅限线上或邮寄(区役所窗口不受理)[大阪市(日文)]
名古屋市名称为"孕妇・育儿家庭应援金"。怀孕申报前发生流产等,需医疗机构出具的确认胎心证明寄回邮寄来的申请表,或通过二维码线上申请[名古屋市(日文)]

各地方政府给付金的名称不同。可在市区町村官网搜索"孕妇 给付 流产"之类关键词,或致电母子保健窗口确认。

人工流产手术费本身有补贴吗——不适用医保,例外是性犯罪受害

人工流产手术费原则上不适用健康保险,需全额自费。即便是依据《母体保护法》实施的手术,国家一贯的处理方式是:因经济原因而进行的人工流产不适用医保[1952年厚生省通知(日文)]。由于费用由医疗机构自行决定,据称初期(妊娠11周以内)多为十几万日元,12周以后常超过30万日元(这只是根据医疗机构公开价格得出的参考值,并无官方统计)。

例外情形是因性犯罪受害而怀孕。各都道府县警察均设有制度,由公费负担人工流产手术费、初诊费、诊断书费及检查费。可向报案的警察机关,或全国统一的性犯罪・性暴力受害者一站式支援中心(#8891)咨询[警察厅(日文)]。

即使手术费本身没有补贴,以下3项制度仍可利用。

制度流产・死产・人工流产时的适用情况金额・效果
孕妇支援给付金只要已确认胎心,无论何时发生都可领取5万日元+5万日元×人数(免税)
生育一次性补助金(出産育児一時金,健康保险)妊娠85天(12周)以后的流产・死产・人工流产也适用胎龄22周前每胎48.8万日元(22周以后、且加入产科医疗补偿制度的机构为50万日元)[全国健康保险协会(日文)]
医疗费扣除依据《母体保护法》由医生实施的人工流产费用适用每年超过10万日元(所得不满200万日元者为所得的5%)的部分可从所得中扣除[国税厅(日文)]
  • 12周以后的人工流产或死产,48.8万日元的生育一次性补助金可覆盖手术费的大部分。就诊时请确认能否使用由医疗机构直接领取的"直接支付制度"。
  • 公司职员因疗养而请假时,可能符合健康保险出产津贴(出産手当金,妊娠85天以后)或疾病津贴的条件。请向所在单位的健康保险组合或全国健康保险协会确认。也可参考疾病津贴的领取条件。
  • 医疗费扣除可以合并家人的费用,包括就诊交通费和处方药费。计算方法详见医疗费扣除的计算方法。

若妊娠顺利进行至分娩,可领取的补助全貌请参见生育・育儿可领取补助汇总;各地方政府的额外补助见全国育儿支援汇总。

总结

  • 孕妇支援给付金只要医疗机构确认过胎心,即使流产、死产或人工流产,第1次5万日元和第2次"5万日元×人数"均可领取
  • 即使还未提交怀孕申报,只要有能确认胎心日期的医生诊断书也可申请。期限为确认胎心之日(第2次则为流产等发生之日)起2年
  • 服用口服堕胎药时尚未确认胎心,以及宫外孕(异位妊娠)均不符合条件
  • 没有收入限制、也没有国籍要求,领取的金额免税且不被扣押
  • 人工流产手术费本身没有健康保险和国家补贴,但妊娠12周以后可领取48.8万日元的生育一次性补助金,依据《母体保护法》实施的手术可使用医疗费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