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为日文原稿的中文翻译。以日文版及日本总务省的官方资料为准。回礼品的处理因自治体而异,不保证持续刊载。
最后更新:2026年9月19日。本文依据日本总务省《故乡纳税指定基准的见直等》及自治税务局市町村税课资料(令和7年6月17日・令和8年3月24日),金额依据令和6年度受入实绩。
故乡纳税对捐赠方的手续毫无变化,改变的是自治体一侧的规则。可认定为回礼品的范围收窄、捐赠额中自治体必须留存的比例设了下限、募集费用的支付对象将被公开。结果是可选的回礼品确实会减少。若有心仪的品项,值得在9月内确认。
10月1日起改变的三件事
总务省指定故乡纳税对象自治体的期间为每年10月1日至次年9月30日。在2026年10月开始的指定(令和8年指定)中,以下三点发生变化。
1认定为“地场产品”的基准趋严
制造・加工品此前的要件是“在区域内进行主要工序并产生相应附加价值”。修订后须由制造者证明“因区域内的制造等而产生了过半的价值”,并由自治体在开始募集捐赠之日前以一览形式公开该证明内容。附加价值比例明确为原则上按价格算出。
总务省资料中举出的疑义案例是:仅在区域内进行企划立案与销售、全部制造工序在海外的电器产品,自治体以“勘案区域内的工序日数与工序重要度即为过半”作说明。
2“广告宣传目的”的商品被收紧
即便在区域外制造,只要是自治体广告宣传目的的角色商品・原创商品即可作为回礼品,属于例外。实际上,仅印有市町村名称或标识的饮食料品与户外用品,无论是否真正用于宣传都被认可(总务省资料中列举了印有自治体名的帐篷与啤酒罐)。
修订后须同时满足四点:①从形状与名称可明确认定为该自治体独有的回礼品 ②最近1年内自治体以宣传目的自行采购并进行了配发或销售的实绩 ③指定期间内也有配发・销售的计划 ④作为回礼品提供的数量不超过该配发・销售的实绩数量。
3自治体留存比例设下限
这是影响最大的变化。捐赠额中自治体可用于事业的财源比例(捐赠金可活用额)设为60%以上,并自2026年10月起的指定开始分阶段适用。首年为52.5%,其后依次为55%、57.5%、60%。回礼品上限三成不变,因此被压缩的是寄送与结算费用、支付给门户网站运营商的手续费以及事务费。同时还要求公开捐赠金的用途。
今年秋天还开始了一件事。自治体须就募集费用中“对单一支付对象100万日元以上”的部分,以一览形式公开支付对象的名称・所在地・支付额・支付目的。自令和7年度分适用,于2026年9月公开。也就是说,捐赠方可以直接确认自己支持的自治体把募集来的钱付给了谁、付了多少。
1万日元的捐赠,去了哪里
令和6年度的受入额为1兆2,728亿日元。
(令和元年度为2,275亿)
(约为受入额的13%)
自治体须留存的比例下限
捐赠的原资是税金。制度的宗旨是“由自己决定税的用途”,但实际上募集到的1兆2,728亿日元中,5,901亿日元消耗于募集费用,其中1,656亿日元流向了自治体区域外的门户网站运营商。募集费用从令和元年度的2,275亿日元在六年间膨胀至2.6倍。令和8年度税制改正大纲点名这13%的数字并写明“有必要尽可能缩减”,正是基于这一走势。
核实数字的手段,今秋也向捐赠方开放了,即上文提到的100万日元以上支付对象的公开。在支持的自治体网站上搜索“ふるさと納税 募集費用”,即可看到付给了哪些事业者、各多少钱。除了回礼品的吸引力之外,按“该自治体把多少捐赠留在了当地”来选择,已经成为现实可行的方式。
可能消失的回礼品类型
- 仅印有自治体名称或标识、在区域外制造的饮食料品・日用品・户外用品。能否满足广告宣传目的基准的四要件(实绩・计划・数量上限)将受到检验。自治体实际用于宣传配发或销售的吉祥物玩偶等,则照旧保留。
- 仅企划与销售在区域内、制造在区域外或海外的产品。附加价值改按价格计算后,“工序重要度”之类的说明将行不通。
- 从海外进口后仅在区域内保管・熟成的商品。总务省资料中举出:以6万日元进口的葡萄酒以12万日元交付自治体(一般售价8万日元),并主张保管产生了6万日元的附加价值。修订后须同时记载并公开一般销售价格,并将另行通知“不得无合理理由高于一般销售价格采购”。
不符合基准的自治体,可能被取消指定本身。自令和元年6月指定制度施行以来,已有9个团体被取消,理由包括回礼比例超标、违反地场产品基准、募集费用超过五成等。对被取消指定的自治体所作的捐赠将不属于故乡纳税对象(=无法享受扣除)。基准趋严对捐赠方而言,也是这一风险的问题。
9月内该做的事
虽说是赶在改正前,但没有必要慌忙用满额度。超出自身扣除上限的部分只是单纯的捐赠(这本身并非坏事,但无法做到实质自付2,000日元)。要做的有三件。
1确认心仪的回礼品是否仍在
尤其是区域外制作的杂货、周边商品与加工品,10月以后不保证继续刊载。若有每年必申请的常规品项,先确认其是否会延续。
2试算今年的扣除上限
按2026年的收入计算。今年是基础扣除与工资所得扣除上调的年度,应税所得下降,上限也随之变化。计算机制见故乡纳税完全指南。
3决定是否使用一站式特例
若捐赠对象在5个自治体以内且不办理确定申报,需在次年1月10日前寄达各自治体申请书。若因医疗费扣除等要办理确定申报,则特例失效,统一在确定申报中处理。
积分返还已经结束。自2025年10月起,门户网站向捐赠者赠送积分的募集被禁止。但信用卡与支付应用等结算一侧的积分现在仍然照常累积。这一界线与积分废止后的选站方法,见故乡纳税2026 积分废止后的聪明选法。
2027年的捐赠起,高收入者的扣除设上限
令和8年度税制改正为住民税的特例扣除额设定了193万日元(相当于工资收入1亿日元)的定额上限,自令和9年(2027年)的捐赠分适用。捐赠额本身没有上限,超过上限时基本部分的扣除仍可适用。工资收入1亿日元的人捐赠上限额438万日元时的特例扣除额恰为193万日元。年收入2,000万日元的特例扣除额为32万日元,5,000万日元也只有93万日元,因此触及该上限的人极为有限,对绝大多数读者并无关系。
今天就能做的事
- 在故乡纳税网站确认心仪的回礼品是否仍在刊载,尤其是区域外制造的杂货・周边・加工品。
- 按当前年收入预估2026年度的扣除上限。超出部分无法做到实质自付2,000日元。
- 在支持的自治体网站上找一找“募集费用”的公开页面,看看钱付给了谁、各多少。
- 若使用一站式特例,请把捐赠对象控制在5个自治体以内。
常见问题
10月1日起,捐赠手续与扣除计算会改变吗?
不会改变。以实质2,000日元负担选择捐赠对象的机制、扣除上限的计算、一站式特例的要件(5个自治体以内・次年1月10日前寄达)均维持原样。改变的是自治体须满足的基准,对捐赠方的影响体现为“可选回礼品减少”。
回礼品的三成还原率会进一步下降吗?
不会。回礼品采购费用不超过捐赠额三成的基准由地方税法规定,此次不变。此次确定的是捐赠额中自治体可用于事业的比例最终须达60%以上,2026年10月的指定从52.5%开始分阶段适用。被压缩的主要是寄送与结算费用、门户网站手续费及事务费。
在9月内赶办更划算吗?
就扣除金额而言,9月与12月相同(同一年度的捐赠对应同一年度的扣除)。要说急的理由,只有一点:心仪的回礼品在10月以后不保证继续刊载。由于超过扣除上限的捐赠无法实现实质2,000日元,请先完成上限试算。
若自治体被取消指定,已经完成的捐赠会怎样?
在取消生效日之前所作的捐赠,按当时的指定处理。取消后所作的捐赠不属于故乡纳税对象,无法享受特例扣除。自指定制度施行以来已有9个团体被取消,其中部分其后已恢复。捐赠前可在总务省的门户网站确认该自治体当前是否受指定。
参考链接(出处)
- 总务省《故乡纳税指定基准的见直等》
- 总务省市町村税课《关于故乡纳税指定基准的改正等》(令和7年6月17日)
- 总务省市町村税课《关于故乡纳税(指定基准相关告示改正)》(令和8年3月24日)
- 总务省市町村税课《关于故乡纳税的指定基准等》(令和7年5月13日)
- 总务省《故乡纳税的机制|关于税金的扣除》
本文为基于2026年9月19日时点公开资料的一般性信息。回礼品的处理因自治体而异,不保证持续刊载。扣除额的个别判定请向所在市区町村或税务署确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