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的职业运动员,要在客场比赛所在的每一个州、每一座城市分别申报所得税,俗称“运动员税(Jock Tax)”。年薪按工作天数分摊,一个赛季向20个左右的州和城市提交申报表的选手并不罕见。而2023年12月,大谷翔平选手与道奇队签下的10年总额7亿美元(约1,050亿日元)合同,因为把相当于97%的6.8亿美元推迟到2034年以后支付,引发了加利福尼亚州审计长发表声明、要求联邦国会“为延期报酬设置上限”的争议。从“去打一场比赛就要被课税”的机制、围绕跨州“延期支付”的攻防,到外国选手在日本比赛时的预扣税与美国制度的差异,本文依据一次信息逐一梳理。
机制:把年薪按“工作天数”切分,逐州课税
“运动员税”并不是正式税种的名称。美国许多州对“在州内工作获得的所得”,即使是非居民也要征收州所得税,把这一规则严格适用于频繁客场作战的职业运动员,便有了这个俗称。计算的基础是被称为“工作日(Duty Days)法”的分摊方式。
- 统计从春训第一天到赛季最后一场比赛的“工作天数”(不只是比赛,训练、会议、移动日也计入)
- 再统计其中在各州、各城市度过的工作天数
- 年薪 ×(在该州的工作天数 ÷ 总工作天数),即为该州的应税所得
计算示意(虚构选手的例子)
年薪30亿日元、全年工作天数200天的选手,因客场比赛在加利福尼亚州停留10天:
30亿日元 × 10天 ÷ 200天 = 1.5亿日元成为加州的应税所得。如果年薪高到适用该州13.3%的最高税率,仅这次客场之旅的州税就最高约2,000万日元。
- 课税的不只是州。费城、克利夫兰等城市也对非居民选手征收自己的所得税
- 选手先在居住州申报全部所得,再把在客场州缴纳的税从居住州税额中抵免(调整双重课税)
- 对象不限于选手,随队的教练、训练师同样适用。经常随队出差的球队工作人员也面临同样的问题
为何出现:起点是1991年的迈克尔·乔丹
广为人知的开端是1991年的NBA总决赛。芝加哥公牛队的迈克尔·乔丹在洛杉矶击败湖人队夺冠后,加利福尼亚州以“在州内赚取的部分”为由,对乔丹等客队选手适用了州所得税。
对此不满的伊利诺伊州随即制定了报复性法律:“哪个州对我们的选手课税,我们就对那个州的选手课税”。这部法律被戏称为“迈克尔·乔丹的复仇”,此后拥有职业球队的各州、各城市纷纷跟进同样的课税。有观点指出,富裕的非居民职业选手不是课税州的选民,因此在政治上是容易下手的课税对象。
随着课税的扩散,“如何分摊”也引发了争讼。俄亥俄州克利夫兰市采用的不是工作天数、而是按“比赛场次”分摊的独特方式,但2015年俄亥俄州最高法院裁定其“对市外进行的劳动也课了税、违反正当程序”,判定违宪。在该案中,一位一年只在该市停留2天的NFL选手,按场次法竟被市课税年薪的5%(按工作日法约为1.25%)。此后,工作日法作为标准固定了下来。
结果:13.3%的加州与“1,020亿日元延期支付”之争
谈到运动员税的后果,最常被提起的现象是“和哪个州的球队签约,到手收入就不一样”。主场比赛占了工作天数的大半,因此主场所在州的税率影响最大。
| 州 | 个人所得税最高税率 | 主场设在该州的主要球队 |
|---|---|---|
| 加利福尼亚州 | 13.3%(12.3%+超过100万美元部分加征1%)。工资另需缴纳无上限的州伤残保险费1.3%(2026年) | 道奇、教士等 |
| 纽约州 | 10.9%(纽约市另有市税) | 洋基、大都会等 |
| 佛罗里达州、得克萨斯州、内华达州、华盛顿州、田纳西州 | 0%(无州个人所得税) | 光芒、游骑兵、水手等 |
让这种“州与州的差异”一举成名的,正是大谷翔平选手的合同。10年总额7亿美元中的6.8亿美元(约1,020亿日元),推迟到合同期结束后的2034〜2043年、每年支付6,800万美元,在队期间的年薪压到每年200万美元。球队和选手方面解释称,这是为了压低奢侈税(总薪资课征金)的计算、为球队保留补强资金;延期支付本身是MLB劳资协议认可的合法合同。
引发争议的是它与州税的关系。联邦法律(1996年公法104-95,《美国法典》第4编第114条)规定:“在10年以上期间以实质均等的分期支付”的特定退休后报酬,支付时点已不居住在该州的,州不得课税。也就是说,如果大谷选手在2034年以后领取延期报酬时不是加州居民——比如已经回到日本——加州很可能无法对这笔巨额报酬课税。
- 2024年1月,加利福尼亚州审计长玛丽亚·科恩发表声明称“现行制度允许最高税率阶层无限制地延期”,要求联邦国会为延期报酬设置上限。民间智库加州就业与经济中心估算,州税收最多可能损失约9,800万美元(约147亿日元),科恩本人也引用了这一数字
- 州参议院于2024年4月以32比6通过了敦促联邦国会重新审视制度的决议(SJR14),但众议院未予审议,于同年11月成为废案。截至2026年8月,联邦法律也没有改变
- 需要注意的是,这并不是“大谷选手逃税”的故事。联邦所得税在领取时照常课税,州税如何则取决于10年后的居住地等尚未确定的因素。批评的矛头指向的也不是选手个人,而是无限制允许延期支付的联邦法律设计
与日本的比较:日本没有客场课税,但来日比赛要扣20.42%
日本没有运动员税。国内所得税全国统一,地方的住民税也由1月1日时点的住址所在自治体一并课税,标准税率10%,几乎全国相同。选手的比赛多在福冈还是多在札幌,税负不会因此改变。这与每个州税率、申报表都不同的美国之间,是源于有无联邦制的重大差异。
另一方面,外国选手来日本比赛时,日本同样存在“提供劳务所在国课税”的原则。
| 美国(运动员税) | 日本(对非居民的课税) | |
|---|---|---|
| 课税单位 | 按州、市(可能多达数十份申报表) | 全国一体 |
| 计算方法 | 年薪按工作天数分摊 | 在日本国内提供劳务的对价属于国内源泉所得 |
| 征收方式 | 逐州申报(球队也代扣州税) | 支付时预扣20.42%的源泉征收(含复兴特别所得税),原则上即告完结 |
| 条约上的例外 | 州税不在税收协定的适用范围内 | 日美税收协定第16条:年总收入1万美元以下免税,超过则课税(职业选手不适用短期停留者免税) |
- 正如2025年3月道奇队与小熊队在东京巨蛋举行揭幕战那样,MLB正式比赛在日本举办时,对美国居民选手来说,这些比赛对应的报酬可能构成日本的国内源泉所得。演员、音乐家、职业运动员在多数税收协定中被特别规定为“劳务提供地可以课税”,无法适用公司职员出差可用的短期停留者免税(183天规则)
- 来日本职业棒球效力的外国选手,在来日后成为日本居民之前的非居民期间的报酬,也按20.42%源泉分离课税;成为居民后,则改为与日本选手相同的累进课税
- 也就是说,“对来自外国、外州的选手在本地赚的钱,由当地课税”这一思路本身日美相通,美国只是把它贯彻到了州、市的层级
与日本人相关的情形:在海外赚钱就是“当地课税→回日本调整”
运动员税本身是美国的制度,但“在哪里赚钱就被哪里的国家、州课税”的原则,不限于职业选手,与所有在海外获得报酬、奖金的日本人都有关系。
- 日本人大联盟选手大多成为美国税务上的居民,除联邦税外,还要在客场所在的各州、各市逐一申报运动员税。合同金额的账面数字与到手金额差距巨大正是因为这一点;签约的是免税州的球队还是加州,条件会随之改变
- 在高尔夫、网球、电子竞技等海外赛事中获得奖金的日本居民,基本流程是先在当地被预扣税款,然后在日本的确定申告中作为全世界所得申报,通过外国税额抵免调整双重课税。当地扣税的证明文件请务必保管好
- 这看似是高额年薪世界的话题,但分摊和边际税率的思路与身边的税金一脉相承。在日本的累进课税下所得增加时负担如何变化,可参阅年收1000万日元的税金一文;居住地如何决定课税的日本侧规则,则在外国富裕阶层移居日本与税金一文中有整理
- 此外,通过“以后再领取”报酬来改变课税时点和地点的结构,也与日本的退职金税制(领取时分离课税、有大额扣除)相通。制度对“何时、在哪里领取”反应强烈,这一点日美相同
今天要做的事
今天要做的事
- 在海外赛事、项目中获得(或将要获得)报酬、奖金的人,保管好当地预扣税额的证明文件,确认在日本确定申告时是否需要外国税额抵免
- 用源泉征收票或住民税决定通知书查一查自己的边际税率(所得增加1万日元时税金增加多少)。与加州的13.3%比一比,感受会更真切
- 经常长期海外出差、海外远程办公的人,与工作单位确认不被停留国课税的条件(税收协定的短期停留者免税、183天规则)
常见问题
Q. “运动员税”是正式的税种名称吗?
A. 不是,是俗称。它指美国多数州和部分城市对“非居民在州内工作获得的所得”课税,并将其适用于频繁客场作战的职业选手。标准做法是“工作日(Duty Days)法”:把年薪按从春训到最后一场比赛的工作天数分摊,在各州度过的天数对应的部分成为该州的应税所得。
Q. 大谷翔平选手是在逃税吗?
A. 不是。延期支付合同是MLB劳资协议认可的合法安排,官方解释是为了给球队保留补强资金。联邦所得税在领取时照常课税。引发争议的是制度设计问题:根据1996年的联邦法律,“10年以上实质均等分期支付”的报酬,支付时点已不居住在该州的州不得课税,因此取决于将来的居住地,加州的税收可能减少。批评指向的是联邦法律,而不是选手个人。
Q. 日本也有类似运动员税的制度吗?
A. 日本没有各都道府县税率不同的客场课税。住民税由1月1日的住址所在地一并课税,标准税率10%,几乎全国相同。不过日本也有“提供劳务所在国课税”的思路:居住在外国的选手在日本比赛获得的报酬属于国内源泉所得,支付时需预扣20.42%的税款。
Q. 日本人在海外赛事中获得奖金会怎样?
A. 如果是日本居民,首先会在举办国被预扣税款,然后在日本的确定申告中作为全世界所得申报。在当地缴纳的税原则上可通过外国税额抵免调整,但抵免需要能证明当地纳税的文件。具体判断请咨询税务署或税理士。
参考链接(出处)
※ 数字依据截至2026年8月公布的资料与报道。美元换算日元按1美元=150日元概算。本文旨在介绍美国税制及被报道的争议,属信息提供,不表示任何特定个人的纳税额,也无意批评任何特定个人或团体。具体税务判断请咨询税务署、税理士等专业人士。